• 索 引 号:QZ07921-0101-2019-00023
    • 备注/文号:南康政〔2019〕51号
    • 发布机构:康美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4-10
    康美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康美镇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9-04-16 16:08

    各村委会、体育用品基地,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康美镇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康美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0日

      

    康美镇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履职效能,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管行为,促进整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镇安全生产监管对象特点,特制定康美镇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工作部署,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行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突出抓好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有效控制和消除事故隐患,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目标

      确保各类事故次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等三项指标 “零增长”,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死亡事故,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建设。

      三、具体安排

      (一)根据各行业、领域的不同特点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合理确定各行业企业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规模以上企业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1次,规模以下企业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总数的30%;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企业、涉及可燃爆粉尘及重点职业危害等企业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2次。

      (二)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及其基本情况合理安排对其监督检查次数。对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适当增加监督检查次数。

      (三)对于群众举报、媒体曝光、有关部门移送等与生产经营现场安全有关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四、检查内容

      (一)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申领情况;

      (二)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并得到落实;

      (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依法设置(或者依法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有效履行职责;

      (四)是否按照有关规定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取证以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情况;

      (六)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规定的落实情况;

      (七)是否使用国家禁用的工艺、设备;

      (八)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九)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情况;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情况;

      (十)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和正常运转情况;

      (十一)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定佩戴和使用情况。

      (十二)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

      (十三)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十四)对有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情况;

      (十五)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情况;

      (十六)住宿是否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建筑内(三合一);

      (十七)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的情况;

      (十八)劳动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条件,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情况,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是否完善、落实是否到位,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情况,职业危害申报及告知情况;

      (十九)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二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五、工作要求

      一是元旦、春节、清明、五一、中秋、十一等节前以及上级统一部署的安全大检查,由镇安委会统一组织安排。其他检查的具体时间由各行业、领域的分管部门按监督检查的总体安排自行确定。

      二是所有监督检查均建立原始工作台帐,并做好相关数据统计,作出检查记录。如有整改事项,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整改到期复查验收。凡拒绝整改或逾期未整改完成、或整改复查验收不合格的,建议行政处罚。

      三是安全生产监察人员应依法办事,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各项规定。凡违反规定的,将按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处理。

      附件:康美镇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附件

    康美镇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一、2月下旬至4月底,重点对全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开展监督检查。

      二、4月上旬至6月底,重点对有限空间、粉尘涉爆企业开展监督检查。

      三、7月上旬至10月上旬,重点对危险化学品、轻工等行业的企业开展监督检查。

      四、10月中旬至12月底,重点对全镇其他行业(领域)的企业开展检查。

      五、次年元旦至次年春节前,对全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节前检查。

      在监督检查之后,进行相应的分类分级动态管理调整,及时更新企业安全生产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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