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0-0101-2023-00023
    • 备注/文号:南金政〔2023〕10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金淘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23
    南安市金淘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
    时间:2023-11-28 10:44

    各村委会,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泉州市安委会和南安市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全面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即日起至2024年2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领域“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深刻汲取今年以来国内重大事故教训,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落实落细国务院安委会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十五条硬措施和省66条、泉州市及南安市75项细化措施,持续深化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巩固提升专项行动落实落细,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执法攻坚年”活动,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防控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到位,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排查整治重点和分工

      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立即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仓储、运输企业,油气罐区、油气管道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大检查和隐患大排查,并重点排查居民集中居住区、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危险货物站场、车站、物流公司、危险品运输物流中转场所等是否有违规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现象。

      (一)危险货物运输。要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重点检查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资质证件、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的从业资格、车辆及罐体的安全性、危险货物运输警示灯具安装使用、安全告知牌及警示标志、车辆灭火器具的配备等内容。要充分发挥GPS监控平台作用,实现对危运车辆全过程安全监控,准确掌握车辆行驶状况,及时纠正超速、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交通、派出所等部门要针对输入性风险,加强对外来危运车辆的检查管理,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及时函告危险货物运输单位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同时,对危运企业和车辆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及时将违规失信企业和车辆信息告知有关单位,严格落实装载“源头”和卸载“落地”管理措施,严防重大风险输入。(牵头单位:交通办、派出所)

      (二)民爆物品。

      1.民爆物品生产、销售。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对生产线的安全防护设施、储存仓库的技防设施,以及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完善及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存在问题的相关企业落实各项整治措施,确保隐患全面排除。(牵头单位: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2.民爆物品使用:全面、彻底检查民爆物品使用单位储存仓库,切实加强民爆物品流向监管,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逐一督促落实整改措施,严格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人防、物防、技防等防范措施,坚决堵塞管理漏洞。(牵头单位:派出所)

      (三)烟花爆竹。强化烟花爆竹经营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彻底检查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严格落实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和批发企业“六严禁”规定。严厉打击超量超标准经营、储存等违规行为,全力做好打击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牵头单位:安办)

      (四)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排查整治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的建筑物,是否依法通过消防审核验收。相关单位是否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宣传培训、消防演练;是否定期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教育以及上岗、转岗前培训。督促企业成立工艺事故处置专家小组,对工艺流程、管道阀门和危险化学品特性等专业问题,发挥专业人员作用,辅助现场灭火救援决策。(牵头单位:村镇站、消防站)

      (五)危险化学品。深入开展石油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存储等危险化学品持证企业专项整治,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罐区和储存设施,完善自动化监测监控设施,强化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日常管理,确保安全运行。(牵头单位:安办)

      (六)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能力建设,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按照“谁产生、谁处置”的原则,及时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过程的环境安全管理。(牵头单位:环保站)

      (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危化品相关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综合治理。重点排查危化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等化学品罐区、气瓶(移动式罐车)充装单位、天然气加气站等,检查其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使用登记、定期检验、企业自行检查、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资质等情况。(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所)。

      (八)其他行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对主管行业领域所属企事业单位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三、检查方式

      (一)企业全面自查。各村要及时将本通知要求传达到辖区内企业和单位,要求全部企业对照重点检查内容开展针对性自查,全面梳理企业的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

      (二)村全覆盖检查。各村要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深入企业开展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下达检查单,并督促企业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企业落实管控防范措施,制定整改计划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并按照计划推进完成整改,整改完成后开展复查验收销号,形成监督检查闭环管理。

      (三)行业重点监督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深入各村一线企业开展监督执法检查。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行为的,要严格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下达检查单,责令限期整改,不能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要督促企业落实管控防范措施,制定整改计划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并按照计划推进完成整改,整改完成后开展复查验收销号,形成监督检查闭环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和镇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调度,其他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要统筹安全发展的关系,紧盯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风险点,明确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提出工作要求,压实各方责任,全面深入细致开展自查自改。

      (二)强化宣传发动。各村和镇直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与监督作用,加强对全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要从正反两方面典型入手,对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隐患和单位以及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

      (三)兑现奖惩措施。各村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举报途径,鼓励企业内部职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并兑现举报奖励。百日攻坚期间,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落实、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及时或整改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从严从重落实行政处罚;符合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情形的,一律纳入“黑名单”管理。

      (四)严肃追责问效。对督导检查发现搞形式、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镇安委会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追责问效。百日攻坚期间,凡是发生亡人事故的,泉州市安委会将实施挂牌督办,南安市也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要求,查明事故原因、厘清事故责任,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请各村和镇直各有关部门于每月22日前将本辖区专项检查情况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四个清单(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附件)报送镇安办,于2024年2月22日前报送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附件:安全生产大检查四个清单(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

     

     南安市金淘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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