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0-0101-2021-00029
    • 备注/文号:南安市金淘镇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南金政〔2021〕84号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7-31
    南安市金淘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8-07 17:06

    各村委会、中学、中心小学、镇直(市属)单位: 

      根据《南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招考委〔20218号)精神,按照依法治教、依法行政的原则,结合金淘镇教育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初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组织具有学校招生服务区城内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就近免试入学;统筹安排符合招生政策性照顾对象子女及居住在我镇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入初中学校就读。部分由外省、市()、县回我镇户籍所在地小学或中心小学报名的学生,各小学应及时报送镇教育办列入片区的招生计划安排入学。 

      2、全镇初中招生对象分三批进行。第一批招收具有招生服务区户籍(户口202041日前迁入)及政策性照顾对象子女第二批招收具有招生服务区户籍〔户口202041日后(含41日)迁入〕适龄儿童;第三批招收户籍不在招收服务区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第一批录取完成后,再录取第二批,最后录取第三批。 

      3各中学要认真制定招生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报名时间、程序、范围、所需证明材料和招生结果,保障片区内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按时入学。要均衡编班和均衡配备学科教师,编班过程邀请家长、社区代表及责任督学等相关人员参加,编班方案、编班情况通过校园网或校务公开栏公示,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二、招生对象 

      (一)第一批招生对象 

      1、第1类招生对象:具有招生服务区户籍(户口202041日前迁入)的适龄儿童。 

      南光中学招生片区:占石村、深垵村、深辉村、水阁村、石林村、杏山村、东门村、东溪村。 

      侨光中学招生片区:金淘村、中心村、文山村、盖溪村、南丰村、时潮村、莲坑村(:莲坑村小学毕业生可自主选择南光中学或侨光中学) 

      温成中学招生片区:艺林村、钱山村、晨光村、亭川村、毓南村、玉园村、朵桥村(:朵桥村小学毕业生可自主选择温成中学或侨光中学) 

      各小学必须严格按照毕业生的户籍所在地将学生划分至相应的初中校造册,再交至中心小学汇总,由金淘镇政府统一分解招生任务。 

      2、第2类招生对象:招收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实际居住生活的港澳侨台籍适龄儿童。 

      (二)第二批招生对象 

      招收具有招生服务区户籍202041日后(含41日)迁入〕适龄儿童 

      (三)第三批招收对象 

      1、第1类招生对象:招收学籍在中学招生服务区域内小学,且父母一方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务工的非本镇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 

      2、第2类招生对象:招收户籍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但父母在金淘镇辖区内开店、办厂、务工并实际居住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营业执照等办理时间为202041日前)。 

      3、第3类招生对象:招收户籍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但父母一方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为金淘籍,大力支持金淘教育事业的适龄优秀儿童。 

      4、第4类招生对象:若学位有剩余,可招收户籍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但有意愿在金淘学校就读非本镇户籍的适龄优秀儿童。 

      第三批次招生对象均需填写《南安市中小学就近入学申请登记表》报镇教育办。 

      三、招生时间 

      1、招生报名时间:82-88 

      2、编班登记时间:815-822日,815日为全镇集中摸底登记时间,822日为招生截止时间。 

      3、入学训练时间:823-829 

      四、招生办法 

      1、第一批。招生服务区域内的第一批招生对象全部录取。 

      2、第二批。招生服务区域内的第二批招生对象全部录取。 

      3第三批第三批招收对象原则上按照就近入学的办法录取到相应的中学就学。侨光中学第一批、第二批招生对象招满后,如无计划学位数,则第三批招生对象原则上统筹安排到南光中学、温成中学就近入学,招生对象可自行选择其中一所中学就读。 

      五、报名须知 

      1、具有招生服务区户籍的招生对象需提供:户口簿;学籍卡; 

      2、军人子女需提供:南安市人民武装部出具的部队子女就学花名册、部队证明、军官证或士官证、军人的结婚证等法定的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需提高公安局出具的花名册及相关证明材料。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需提供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花名册及相关证明材料。 

      3、高层次人才子女需提供:高层次人才身份的有效证件或入选文件(复印件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工作单位证明、身份证、亲子关系证明、居住证明、户口簿等。 

      4、在招生服务区域内居住、生活的港澳台侨籍适龄子女需提供: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在本地居住证明。 

      5、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家庭户口簿、学籍卡、居住证、务工证明(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等证件)、《南安市中学就近入学申请登记表》(金淘镇镇政府微信公众号下载)。 

      6、非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需提供:家庭户口簿、学籍卡、《南安市中学就近入学申请登记表》。 

      所有招生对象均需打印学生及家长或者其他共同居住人的新冠疫苗接种标志的八闽健康码(学生及家长签名)一人一份,有疫苗接种禁忌的需提供接种疾病证明。 

      六、组织领导 

      各村、各中小学要充分认识做好普通初中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辖区内的小学毕业生能全部、按时升入初中学习。要加强宣传教育,做好学生、家长工作。 

      1、各校要遵循学生、学校、学籍三位一体原则,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 

      2、各中学如招收招生服务区域外的对象,需把招生名单提前报送镇教育办。 

      3、各中学在录取初一新生后要及时对初一年新生造册交至镇教育办统一盖章,再向市教育局中教科学籍室提出新生调档申请建立学生学籍。 

        

      附件:1. 金淘镇2021年初中招生指导计划 

           2. 南安市中小学就近入学申请登记表 

        

        

        

                               南安市金淘镇人民政府 

                            20217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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