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0-0101-2019-00059
    • 备注/文号:南金政〔2019〕100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金淘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9-09
    南安市金淘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9-11 09:45

    各村委会,镇非法集资风险处置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为有效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隐患,依法妥善处置非法集资案件,切实维护我镇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按照国家、省、市关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 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和市政府工作要求,立足于保障经济安全运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建立健全管理、预防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维护正常金融秩序,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二、工作重点

      1、重点关注打着“金融创新”旗号,以“扶贫”、“返利”、投资“基金”、“虚拟货币”等名义,在超市、市场等重点区域,宣传推介、发售涉嫌非法理财产品,尤其以老年人、残疾人员、贫困人群等为目标群体的非法集资行为。

      2、对重点行业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排查重点为:一是未按规定进行企业登记、备案、出资、资金托管,无办公场所、无办公人员或与注册登记不符,违规设立和使用账外账户;二是违规、超范围开展吸收和发放资金业务;三是以网络媒体及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监测预防,积极稳妥处置

      1、各村、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所主管、监管机构和业务的风险排查和行政执法,做到早发现、早预防。对群众举报的有关非法集资线索逐条调查核实,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后,应及时依法提请相应执法监管部门进行处理。

      2、切实维护社会稳定。镇信访办要畅通沟通渠道,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注重涉及非法集资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积极引导涉案群众依法维权,有效防止群体性事件和极端情况发生。

      (二)突出整治重点,提升防范意识

      1、加强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基促稳”三年行动、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公安机关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等相关部署有序衔接。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及时将排查整治活动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通报公安机关。

      2、加强广告市场的监督管理,排查清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的传单、小广告,定期组织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专项清理,重点对在街头巷尾、超市等人流量大的场所及摆摊设点散发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传单进行清理,有效封堵各类非法集资广告宣传和变相广告宣传。

      3、在非法集资高风险行业经营场所悬挂或张贴“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吸收公众资金、发行理财产品”,“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等警示内容,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

      (三)广泛开展宣传,提高公众识别能力

      1、统筹联动,健全工作机制。宣传部门协调推动,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各村、各单位积极落实,以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件剖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充分运用各类媒介或载体,引导广大群众对非法集资不参与、能识别、敢揭发,提高宣传教育的广泛性、针对性、有效性。

      2、营造氛围,做好经费保障。按照每年3万元的标准设立专项宣传经费,纳入镇综治宣传经费预算。细化宣传方案,加强宣传栏、宣传单、微信公众号等日常宣传,推动宣传教育进村组、进学校、进家庭。金融机构要认真履行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义务,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张贴警示标识。

      3、秉轴持钧,把握重点对象。金融机构要加强工作人员宣传教育,严防工作人员特别是基层代办员参与非法集资。各村要加强对村“两委”的宣传教育,严防其涉及非法集资。民政办、综治办要与各村加强合作,做好老年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

      四、职责分工

      1、镇处非办:负责镇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做好协调、信息上报等方面工作。

      2、镇宣传办:负责舆情防控,掌握舆情动向,及时发现问题,迅速妥善处置,防止媒体炒作,组织引导宣传,发布风险提示,增强公众风险防范意识。

      3、镇农办:负责组织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自查和排查,严肃查处超许可范围经营行为。

      4、各金融机构:负责本金融机构为非法金融机构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开立账户、办理结算和提供贷款的监管排查。配合做好涉嫌非法集资案件调查取证工作。

      5、镇市监所:依法查处涉及非法集资活动的违法广告;查处超范围经营、虚假宣传广告行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涉嫌非法集资企业进行监管和处置。

      6、各村委会:要充分履行监管责任,加强对本村范围内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及时发现、移交涉嫌非法集资等线索,并配合有关部门完成线索核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村支部书记是辖区内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从维护我镇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出发,切实加强领导和统筹协调好各方面资源,做好非法集资事件的预防、调查和处置等工作,确保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二)着眼长远,强化预防。各村、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非法集资活动的分析研究,完善日常监管措施,建立长效预防机制。

      (三)明确底线,令行禁止。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加专项行动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规定,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向外泄露专项行动工作相关情况。

     

     

     南安市金淘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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