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0-0101-2019-00020
    • 备注/文号:南金政〔2019〕7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金淘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7-03
    南安市金淘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清理整顿、规范民办幼儿园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7-08 15:09

    各村委会、中心小学:

      为进一步加强民办教育机构管理,促进我镇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教育部颁发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及《南安市民办幼儿园设置管理意见》等精神,现将金淘镇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民办幼儿园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民办幼儿园的调查摸底 (2019年6月1日-6月10日)

      近几年来,国家大力发展学前教育,民办幼儿园如雨后春笋般地兴起,这有效地解决了当前幼教投入严重不足的问题,拓宽了幼教投资渠道,缓解了政府财政支出的压力,增加了幼儿接受教育的机会,提高了幼儿的入园率,为我镇的幼儿教育事业带来了生机与活力。但是,由于民办幼儿园创办者对国家教育政策没有深入的理解,且发展还不够规范和成熟,导致在办园过程中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严重制约着学前教育的可持续性健康发展。因此,加强民办园的清理整顿,规范其办园行为,已迫在眉睫。本次清理整顿将由镇政府牵头,联合各相关部门开展工作,由(镇)政府负责全面统筹好辖区内的全面摸底工作,各协助单位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认真摸清辖区内的民办幼儿园基本情况,将摸底情况建立台账并上报金淘镇人民政府。

      二、开展民办幼儿园清理整顿 (2019年6月10日-30日)

      (一)开展对全镇各类民办幼儿园进行清理检查

      对已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对照国家和省有关办园规定,进行再次复审,重新认定其办园许可证有效,对复审达不到基本办园条件、卫生条件不达标,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幼儿园,要限期整改。整改后符合办园条件的认定其办学许可证有效;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要坚决查禁停办,依法吊销其办学许可证。同时,积极开展对辖区内存在的未经许可的幼儿园进行彻底排查,督促限期整改,并达到保障幼儿安全、健康等基本要求。经整改达到相应标准的幼儿园,责令其申请办学许可证,并依法予以登记注册;整改后仍未达到基本要求的,严禁招生并依法予以取缔。

      (二)因地制宜做好复审和未经许可办园认定工作

      清理整顿工作要本着实事求是,维护社会稳定这个大局出发,分类处置好民办幼儿园的合格认定、整改、取缔工作。具体清理整顿办法如下。

      1、初审工作(2019年6月10日至6月30日)。由镇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对辖区内民办幼儿园进行摸底登记,并按以下合格认定、整改、取缔三个等次的认定办法提出对民办幼儿园初审的认定意见。

      (1)合格幼儿园。对已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在校舍、设备、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等方面没有存在严重影响幼儿安全、健康的、能够保证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幼儿园,可初步认定合格。

      (2)整改幼儿园。存在幼儿园园长及专任教师学历不达标,无教师资格的、幼儿园校舍不独立的、提供给幼儿设备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教学设备设施配备严重不足的、大班额现象严重的、食品卫生管理不到位的且无食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教育教学管理混乱等情况,必须立即限期整改,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整改期内达到要求者,继续办学,达不到要求者,责令停止办学,依法取缔。

      (3)取缔幼儿园。对未经许可无证举办的幼儿园,在校舍、师资、办园条件等方面存在严重影响幼儿安全、健康等基本要求的幼儿园。如:①校舍不独立,与房主混住;无独立的户外活动场地及户外活动场无围墙,不能确保幼儿在园安全;校舍存在明显安全隐患或危房,不适合用于办园。②未经政府部门允许,且不符合布局、不在教育发展规划内而私自办园的。③家庭式或作坊式幼儿园,办学条件严重不达标,举办者及教师无幼儿教师资质。④幼儿园管理混乱,不能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在教学、生活上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保教质量差等情况,依法取缔。

      2、督促整改(2019年7月1日-7月30日)。对于限期整改幼儿园,各民办园要按照下达的整改通知书时限进行整改,整改期限内达到整改要求的,向金淘镇人民政府申请复查,复查通过后,按举办幼儿园的条件和程序向市教育局申请办学,符合条件的,由市教育局审批并颁发办学许可证。整改期内仍达不到办园基本要求,不能保障幼儿园安全、健康等基本条件,镇政府将责令其停止办学,中心小学要配合民办幼儿园做好在园幼儿的分流安置工作,确保幼儿能就近入园,维护社会稳定。

      3、联合执法(2019年8月1日-8月10日)。对于这次清理整顿中被列为取缔的幼儿园,在镇政府下达取缔意见书后,仍我行我素,不停止办学的,由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坚决取缔达不到基本办学条件、卫生条件不达标、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幼儿园。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对照工作职责要求,切实加强摸底工作和清理整顿工作的领导,落实好专人负责,清理工作要做到全面清查,不留死角,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按要求上报表册(电子文档和纸质报表),对检查中提出整改意见和取缔的幼儿园,要监督其整改和停办,并切实做好在园幼儿的分流安置工作。

      (二)严格把关,确保实效。镇政府将组成专门工作小组,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深入实地进行检查,对不合格的幼儿园坚决关停。各相关部门要严把资格准入审查关,全力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提高办园质量,引导民办幼儿园机构不断走向规范化、优质化轨道。要加强辖区内民办幼儿园的保教管理、教职工队伍建设、办园条件改善等方面的督查,切实指导民办幼儿园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真正把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的要求落实到幼儿园日常管理之中,确保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三)健全机制,强化监管。无证办园的清理整顿工作反复性强、根治难度大,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规范民办幼儿园管理的长效机制,完善日常排查、日常监管等工作制度,构建部门依法规范、乡镇日常排查、村级实时监控的共治格局,实现对民办园的无缝隙监管,提高监管水平,促进民办学前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南安市金淘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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