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4-0101-2020-00008
    • 备注/文号:南九委〔2020〕5号
    • 发布机构:九都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1-29
    中共九都镇委员会 九都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都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2-04 09:41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泉州市委、南安市委、市政府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加强我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研究,制定《九都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九都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落实福建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指导和规范我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疫情应对和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泉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南安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原则,围绕构建统一指挥、分级管理、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指挥体系

      为加强我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镇党委、政府成立九都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总 指 挥:李河山 镇党委书记

      黄 勇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总指挥:徐志军 镇党委计生副书记

      副 总 指 挥 :黄添福 镇党委副书记

      李志瀚 镇党委二级主任科员

      黄东平 镇党委二级主任科员

      黄毅琳 镇党委二级主任科员

      黄哲煌 镇政府二级主任科员

      王德明 党委秘书、武装部部长

      刘建平 镇党委纪委书记

      戴超坪 镇党委组织委员

      黄永定 镇党委宣传委员

      陈小彬 镇副镇长

      陈金户 镇副镇长

      吴志强 镇科技副镇长

      李峰溪 镇司法所所长

      成 员: 梁森林 派出所所长

      潘祥屏 市监所所长

      谢友土 卫生院院长

      林诗全 九都学区书记

      黄泉水 九都中学校长

      黄顺愿 镇卫计办主任

      黄清泽 镇财政所副所长

      黄少卿 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黄 强 镇林业工作站站长

      陈绍波 镇水利站、劳保、交通(兼)

      雷益元 镇环保站(兼)

      黄俊清 镇民政办

      陈贵府 墩兜村支部书记

      李志贤 彭林村支部书记

      黄作义 新东村支部书记

      黄仲洲 新峰村支部书记

      陈金东 新民村支部书记

      黄德宗 金圭村支部书记

      蔡炳春 美星村支部书记

      林金辉 和安村支部书记

      黄世电 秋阳村支部书记

      李明春 林坑村支部书记

      主要职责: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泉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决定,统一领导和指挥全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督促各村按《工作方案》开展工作,组织检查应急工作落实情况等。应急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及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组、交通检疫组、舆情宣传与环境整治组、维稳处置组、物资保障组、督导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 徐志军(兼)

      副 组 长:李峰溪、谢友土、黄顺愿

      成 员:镇党政办、宣传部门、教育部门、派出所、交通部门、卫计办

      工作职责:在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具体协调全镇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制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负责起草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收集、整理、上报疫情防控工作信息、防控工作动态;负责综合协调多部门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内部日常事务,组织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例会。

      (二)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组

      组 长:徐志军(兼)

      副 组 长:谢友土、黄顺愿、黄锻芳

      成 员:教育部门、派出所、民政办、卫计办、镇环保站、劳动保障所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实施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预防控制技术方案,对全镇疫情监测、报告(网络直报)、疫情处置等提供指导;提出完善疫情防控、医疗救治等工作的策略、措施建议;组织实施疫情相关诊疗技术方案,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指导医疗单位做好医疗救治和医疗保障工作,为医疗救治所需诊断试剂、药品等提供保障;指导各类学校(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严禁各类校外培训机构疫情期间进行教学培训活动;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交通检疫组

      组 长:王德明(兼)

      副 组 长:梁森林(兼)

      工作职责:根据疫情动态发布旅行健康提示和旅行限制建议;通过异地商会等加强返南人员的健康告知等;根据疫情发展和应急处置要求,停止向湖北、武汉等疫区发送客车及停止包车前往,做好车站等公共场所及交通工具的交通卫生检疫、卫生消毒工作;优先安排运送紧急救助物资和疫情处置人员;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舆情宣传组

      组 长:黄永定(兼)

      成 员:宣传部门、统战部门、教育部门、派出所、交通部门、镇林业站、卫计办、文化站、市场监管所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及时报道疫情信息和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主要工作情况,积极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收集、整理和报送舆情监测等相关信息;加强网上新闻发布的管理和引导;协助相关部门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病知识,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

      (五)环境整治组

      组 长:徐志军(兼)

      副 组 长: 陈金户、潘祥屏、雷益元

      成 员:环保站、林业站、卫计办、市场监管所

      工作职责:组织开展城乡爱国卫生运动,加强环境卫生

      整治和农贸市场特别是活禽交易市场的监督检查、卫生消杀;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维稳处置组

      组 长:黄毅琳(兼)

      副 组 长:梁森林(兼)

      成 员:宣传部门、派出所、村镇规划站、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执法队、信访部门

      工作职责:加强与疫情相关社会动态的监测,依法、及时、妥善处置与疫情相关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查处制造、散布和传播有关疫情不实信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加大各类涉及疫情防治药械和广告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行为;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物资保障组

      组 长: 李峰溪(兼)

      成 员:镇党政办、财政所、交通部门、卫计办、镇侨联、红十字会

      工作职责:负责统筹防控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及时了解防控应急物资需求动态及资源保障情况,协调防控应急物资供需、储备、等方面事宜;协调安排防控应急物资储备等专项资金;督促各村各镇直单位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并密切跟踪保障工作进展情况;监测与群众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必需品和卫生清洁用品的市场动态及供给保障工作;及时反馈保障工作信息,及时汇总整理;做好返工返岗人员的摸底和应对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督导工作组

      组 长:李春阳(兼)

      副 组 长:刘建平(兼)

      成 员:镇纪委、监委组、人大主席团

      工作职责:督促各村和镇直各单位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并密切跟踪保障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指导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工作。

      二、主要应对措施

      (一)做好社区及重点场所、人群管控

      无疫情发生的地方主要采取防输入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延缓疫情传入村级。在当前疫情存续期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正面引导。加大对各村、学校及幼儿园、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宣传引导,指导公众特别是老年人、儿童、慢性病患者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出现肺炎症状后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2.做好重点管理。由所在村对武汉和湖北等重点地区返回人员及其密切接触人员做好信息登记,接受管理,早晚测体温,并避免到人流密集场所;从重点地区返工返岗人员应主动向镇村报告健康情况、接受健康管理。

      3.隔离观察治疗。需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措施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由卫生部门依法采取医学措施,上述对象应予以配合;拒绝配合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

      4.停止聚集性活动。停止集市、庙会等集会,停止演出活动及其他人群聚集活动,全镇所有节庆活动暂停举办,由派出所给予管制落实。

      5.落实个人防护。广大村民到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减少探亲访友和到人多的地方,以及不必要的聚餐;注意旅行风险,避免去疫区旅游和居住。

      6.加强交通卫生检疫。全镇所有汽车客运站等交通站点应实施卫生检疫,出入人员应主动配合必要的体温等健康检查;如发现异常人员,联系急救车辆转运、移交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管理。

      7.强化市场监管。全面加强农贸市场尤其是活禽交易市场的监督检查和环境整治;严厉打击野生动物捕杀、交易等行为。依法对散布谣言、哄抬物价、欺骗消费者,扰乱社会秩序和市场秩序进行查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强化疫情防控处置

      1.加强疫情监测。密切关注疫情动态。镇卫生院要进一步完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强化流感样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与报告,严格疑似病例隔离治疗。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开展疫情处置。一旦发现疑似病例,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二版)》,严密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病例主动搜索和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切实做好疫点消毒处理,严防疫情扩散蔓延。各村、各镇直单位配合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协调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对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每天了解其身体健康状况;对出现异常临床表现者,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排查。医学观察期满时,如未出现异常症状,则解除医学观察。

      三、加强组织实施

      (一)形成防控合力

      各村、各镇直单位要参照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加强统筹协调,抓好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维护

      社会和谐稳定。

      (二)强化宣传引导

      有针对性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发布健康提示等科普知识;利用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公益性宣传,提高全镇的防控意识和能力,稳定社会情绪;加强舆情收集、研判和报告,根据疫情变化和社会热点及时解疑释惑、回应关切,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苗头性问题。

      (三)深入开展检查督导

      组织专门工作小组对各村、各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全方位、全过程指导推进;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落实和严重失职渎职导致发生大范围疫情暴发流行的将严肃追责。

     

     

      中共九都镇委员会 九都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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