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4-0101-2020-00004
- 备注/文号:南九委〔2020〕3号
- 发布机构:九都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1-14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根据《南安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实行市场化委托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南委办〔2018〕105号文的通知,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九都镇城乡环卫一体化实行市场化委托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九都镇委员会
九都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4日
九都镇城乡环卫一体化实行市场化委托管理实施办法(暂行)
为建立健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有效解决生活垃圾污染问题,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高广大群众的生活指数。根据《南安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实行市场化委托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的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抓城乡环境管理就是抓发展、抓民生的理念,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细化标准、统一管理,健全机制、保障投入,环境共享、责任共担,严格考核、全面提升”的要求,全面实行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化委托管理,建立健全市场化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全镇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水平,大力推进乡村文明行动进程。
二、运行模式
市市政局通过PPP公开招标投标确定社会投资人(以下简称保洁公司)负责全市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投资运营工作,由市政局与保洁公司签定特约经营权许可协议,各乡镇(街道)分别与保洁公司签定具体的作业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责任。保洁公司负责全市环境卫生的保洁工作及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并将收集的生活垃圾清运到市区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负责对乡镇(街道)环境卫生管理及保洁公司日常作业进行指导、监管、考核。各乡镇(街道)负责与市政局共同对保洁公司监管,对村(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和保洁公司作业质量进行督导和定期检查考核;各村负责各自辖区建筑垃圾、卫生死角的清理,并监督保洁公司环境卫生日常工作,协调保洁公司和居民群众的不良争端,及时处理保洁人员所举报的问题。
三、委托内容
(一)镇所有道路、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保洁及生活垃圾收集清运。
(二)镇垃圾中转站的运行和管理。
(三)纳入卫生考评的环卫公共厕所的保洁。
(四)镇内河道的水体保洁。
四、资金保障
根据“环境共享、责任共担”的要求,按市里要求,镇每年每人(按上一年度末公安户籍人口)要上缴30元卫生费,各村要按照“一事一议”收取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卫生费,根据上一年度末的公安户籍人口数每年每人20元上缴镇财政所,每年3月1日前完成缴费;没及时缴费的,由镇扣除该村其他费用;镇承担每年每人补助10元,镇财政所负责资金筹集并在每月5日及时足额缴交到市市政局资金专户。
五、组织领导
镇成立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村主干和镇环境卫生考评小组组成,卫生考评小组具体负责全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日常监督、指导;设立公开举报电话,畅通环境卫生工作监督渠道。各村要明确2名以上班子成员兼任环境卫生监督员,负责本村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监管。
六、监督考核
对村、保洁公司按照市考评办法实行双线百分制考核。
(一)对村的考核。
1、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各村每月组织一次综合考核和现场考核。主要考核项目:山美水库库边沿岸乱倒渣土、建筑垃圾、在库边及河道,圈养畜禽专项资金上交情况、对保洁公司的监管考核情况、工作沟通协调、信息报送情况等。
2、村每月考评成绩将作为年底绩效考评成绩依据,村级成绩位于泉州后十名,出现1次,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约谈村主干及村两委;累计出现2次,问责村主干和驻村工作队长;累计出现3次,问责驻村领导。
(二)对保洁公司的考核。镇每月要对辖区内所委托内容的卫生保洁质量进行不定期抽查;村环境卫生监督员对本辖区所委托内容的卫生保洁质量进行日常督查。日常巡查反馈问题未按时按质及时整改到位,提交市按中标合同要求进行扣罚。
附件:1.环卫一体化保洁公司工作考核标准(村部分)
2.环卫一体化保洁公司工作考核标准(道路部分)
3.环卫一体化保洁工作考核标准(水体部分)
4.环卫一体化保洁工作考核标准(公厕部分)
5.环卫一体化保洁工作考核标准(垃圾中转站部分)
6、九都镇各村按户籍人口需上缴卫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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