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4-0101-2019-00033
    • 备注/文号:南九委〔2019〕48号
    • 发布机构:九都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7-11
    中共九都镇委员会 九都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九都镇配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间:2019-07-10 10:00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拟于近期进驻我省开展工作,并将督察工作延伸到基层。为配合做好工作,镇决定成立配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领导小组。现将《九都镇配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领导小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一、细化工作方案

      镇配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领导小组各工作组成员要提前进入角色,提前安排部署,充实工作力量,完善工作架构,细化各工作组具体工作方案,扎实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二、成立相应机构

      经镇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参照市配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领导小组组织架构,成立九都镇配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领导小组。

      三、完善沟通机制

      镇各村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架构,分管领导和各村各部门负责人作为联络人。党政办协调总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配合工作要求严格、时限性强,各分管领导既做好督察配合工作,也要做好总协调人和联络人工作;各村各部门要根据实际进一步组织力量,做好责任范围内的资料提供、谈话对接、项目检查、信访查办等工作衔接和落实。督察期间,镇村干部要全员在岗在位。

      附件:九都镇配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领导小组工作方案

     

     

      中共九都镇委员会 九都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1日

      

    附件:

    九都镇配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协调联络领导小组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部署要求,决定成立九都镇配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协调联络领导小组”),并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构架

      镇协调联络领导小组负责督察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调度指挥等,研究重大问题,汇总分析相关情况,及时报告镇主要领导。同时,督察期间各岗位负责人要在岗在位。组成人员及分工如下:

      组 长:李河山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黄 勇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 员:李春阳 镇人大主席

      黄添福 党委副书记

      徐志军 党委计生副书记

      李志瀚 党委主任科员

      黄东平 党委主任科员

      黄哲煌 政府主任科员

      刘建平 纪委书记

      王德明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党委秘书

      戴超坪 组织委员、统战委员

      黄永定 宣传委员

      陈小彬 副镇长

      陈金户 副镇长

      吴志强 科技副镇长

      李峰溪 司法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联络组、整改督导组、现场工作组、档案资料组、信访工作组、后勤保障组、宣传工作组,由相关党政领导任组长,工作人员由各组长按部门职责抽调人员自行组成。

      (一)综合联络组

      组 长:徐志军 (兼)

      副组长:李峰溪(兼)

      主要职责:(1)制定迎检协调联络工作方案;(2)负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省协调联络领导小组综合联络组、泉州市协调联络领导小组综合联络组和市协调联络领导小组交办任务的接收、分解和督办;(3)协调镇领导有关会议讲话、汇报材料的起草工作;(4)做好有关会议的材料准备和记录工作;(5)做好督察期间镇领导个别谈话的材料准备工作;(6)协调做好督察期间个别谈话、走访问询和下沉督察等组织工作;(7)调度掌握全镇迎检工作动态,重大事项报告及时镇主要领导。

      (二)整改督导组

      组 长:徐志军 (兼)

      副组长:刘建平(兼)

      主要职责:(1)梳理我镇当前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制定整改督导工作方案;(2)组织对当前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督查,督促责任单位认真抓好整改工作;(3)及时将交办的整改任务进行分解,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组织做好立行立改工作;(4)及时梳理整改落实情况,形成督查情况上报报告市委、市政府和镇主要领导。

      (三)现场工作组

      组 长:徐志军(兼)

      副组长:陈金户(兼)

      吴志强(兼)

      主要职责:(1)制定项目现场迎检工作方案;(2)根据省协调联络领导小组综合联络组交办、泉州市协调联络领导小组综合联络组交办、市协调联络领导小组综合联络组转交的检查项目清单,组织制定行程安排,做好与项目所在村的沟通联系,做好迎检工作准备,负责陪同检查;(3)对检查发现问题,负责整改督办,对重大问题及时向镇主要领导和综合联络组报告;(4)向综合联络组报送工作动态。

      (四)档案资料组

      组 长:徐志军(兼)

      副组长:李峰溪(兼)

      主要职责:(1)制定档案资料建档和调阅工作方案;(2)收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资料并规范建档;(3)负责省协调联络领导小组综合联络组交办、泉州市协调联络领导小组综合联络组和市协调联络领导小组综合联络组转交的调阅材料清单的接收、分解、督办,负责将调阅材料收集、报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4)向综合联络组报送工作动态。

      (五)信访工作组

      组 长:黄添福(兼)

      副组长:王德明(兼)

      主要职责:(1)制定信访督导工作方案;(2)负责省协调联络领导小组信访工作组交办、泉州市协调联络领导小组信访工作组交办、市协调联络领导小组综合联络组转交信访件的接收、分解、转办和督办;(3)组织对信访件的查处和反馈情况开展督查,对发现的问题报告镇主要领导;(4)负责安排专人值班,疏导到驻地上访的群众至市信访局进行投诉;(5)向综合联络组报送工作动态。

      (六)后勤保障组

      组 长:李峰溪 (兼)

      主要职责:(1)制定后勤接待工作方案、安全保卫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负责省协调联络领导小组后勤保障组交办、泉州协调联络领导小组后勤保障组交办、市协调联络领导小组综合联络组转交的后勤保障需求的接收、研究和落实;(3)配合信访工作组做好上访群众的疏导和群体性事件的维稳工作;(4)向综合联络组报送工作动态。

      (七)宣传工作组

      组 长:黄永定(兼)

      主要职责:(1)制定宣传报道和舆情把控方案,组织我镇宣传报道工作;(2)负责省协调联络领导小组宣传工作组交办、泉州协调联络领导小组宣传工作组交办、市协调联络领导小组综合联络组转交的宣传要求的接收、研究和落实;(3)负责向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省协调联络领导小组、泉州市协调联络领导小组和市委、市政府以及镇主要领导报送督察期间社会舆情;(4)向综合联络组报送工作动态。

      二、主要任务

      (一)进驻督察前

      1.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范围自从省督察以来我镇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自查整改工作,按月报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对整改问题和项目,各村各责任部门要指定1名专职人员,清楚掌握存在问题原因分析、整改情况、预计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等基本情况,为迎检做好准备。

      2.根据上级陆续开列的“调研资料清单”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调阅资料的收集、审核整理和建档工作。

      3.完成督察汇报材料、领导个别谈话等准备工作(综合联络组)。

      4.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沟通联系(综合联络组)。

      5.制定综合联络工作方案(综合联络组)。

      6.制定资料调阅工作方案(档案资料组)。

      7.制定信访督导工作方案(信访工作组)。

      8.制定项目现场迎检工作方案(现场工作组)。

      9.制定后勤接待工作方案(后勤保障组)。

      10.制定进驻期间安全保卫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后勤保障组)。

      11.制定宣传报道和舆情把控方案(宣传工作组)。

      (二)进驻督察期间

      1.督察组进驻工作对接(综合联络组)。

      2.督察组与镇主要领导情况沟通会(综合联络组、后勤保障组)。

      3.督察工作汇报动员会(综合联络组、后勤保障组、宣传工作组)。

      4.协助安排个别谈话(综合联络组、后勤保障组)。

      5.协调安排走访问询(综合联络组、后勤保障组)。

      6.协调做好现场检查工作;各被检项目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要提前到达项目现场,准备好项目介绍材料和图纸,负责做好向督察组的介绍汇报工作(现场工作组、后勤保障组)。

      7.协助做好有关档案资料收集移交(档案资料组)。

      8.协助做好信访举报受理工作,做好查处、督办工作(信访工作组)。

      9.做好宣传报道、舆情管控工作(宣传工作组)。

      10.做好突发应急事件处置工作(信访工作组、后勤保障组)。

      11.确保督察期间的良好环境。认真排查并掌握影响生态环境质量的区域性、行业性问题,制定应对方案并组织实施,在督察期间加强现场监管和应急处置,既要保障督察期间的良好生态环境,又要有序推进问题整改,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环保重点、难点问题。切实做好信访化解,及早介入,妥善处置,将信访化解于萌芽状态。

      (三)进驻督察结束后

      1.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转办的信访事项后续办理反馈,整理移交工作台账(综合联络组)。

      2.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初步交换的意见,组织整理好相关问题佐证材料,加强与督察组沟通(综合联络组)。

      3.根据督察反馈的问题进行梳理分类、分解,拟定整改措施,报送镇主要领导、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和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综合联络组、整改督导组)。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村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切实抓紧抓好各项工作,自觉维护生态文明城镇形象。

      (二)细化分工。各工作组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确定人员分工。对督察前期需准备的事项,应尽快梳理准备,确保督察工作顺利进行。

      (三)强化调度。督察进驻期间,有关工作人员由镇协调联络领导小组和各工作组统一指挥、集中办公。各工作组每天20∶00以前,向综合联络组通报当天工作进展情况和次日工作安排;总协调人及时研究协调相关工作,重大事项及时报告。

      (四)严格纪律。对交办任务必须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确保督察进驻期间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镇村所有干部职工应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各项廉政纪律和保密制度。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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