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4-0101-2019-00018
    • 备注/文号:南九政〔2019〕19号
    • 发布机构:九都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2-25
    九都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都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2-25 12:00

    各村委会、镇直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农办等18个国家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的通知》和《福建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闽委农办〔2019〕2号)、《福建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部署安排,经研究决定,从2019年1月到2020年12月全镇集中开展以“三清一改”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现将《九都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九都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5日

      

    九都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是“三农”领域的民生工程。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抓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农办 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报告〉的通知》和中央农办等18个国家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的通知》精神落实,按照《福建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福建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部署安排,经研究决定,从2019年1月到2020年12月全镇集中开展以“三清一改”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为确保相关工作有力有序科学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村庄环境卫生难题,通过两年努力,基本实现全镇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100%;农村粪污基本得到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户房前屋后扫清楚、拆清楚、摆清楚,村庄“路边、水边、房边”得到有效治理,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有效运作,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形成,建立长效清洁机制,全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

      二、重点任务

      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群策群力,集中力量从面上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掀起全民关心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群众自觉行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村庄清洁行动的热潮,重点做好村庄内“三清一改”。

      (一)清理农村生活垃圾。全面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河岸库边垃圾、325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等,积极推动村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建立“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积极推动村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实现“分类投运、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协助市启动城乡环卫全市域一体化PPP模式运作,行政村垃圾治理实现全覆盖,完善垃圾处理设施,配足保洁人员,保证资金投入,实现村庄保洁常态化,做到环境净化。

      (二)清理村内塘沟。推动农户节约用水,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识,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处理能力。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开展种植业、养殖业等方面污染治理,清理水域漂浮物,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杜绝农村黑臭水体存在。

      (三)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严格按照规定处理,提高农业生产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规范村庄散养行为,杜绝规模化畜禽养殖,实现畜禽粪污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减少养殖粪污影响村庄环境。

      (四)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卫生习惯带来的好处和不卫生习惯带来的危害,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建立文明村规民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源头减少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积、农机具乱停乱放、污水乱泼乱倒、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贴乱写、畜禽乱撒乱跑、粪污随地排放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

      各村各单位在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工作中,要按照有关规定就近妥善处置清理收集的垃圾、淤泥等污染物,相关部门做好农业生产废弃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处置工作,禁止随意焚烧、堆放垃圾和随意处理淤泥等,不得随意填埋河沟池塘等水域,防止出现次生问题和二次污染。各村可在完成“三清一改”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要求,结合本村实际,开展“自选动作”,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实施清除无保护价值的残垣断壁、整治村庄杆线乱牵乱拉乱搭现象、开展村庄绿化美化等其他相关工作,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三、行动原则

      (一)属地主抓、多方参与。各村主要负责同志为“一线总指挥”,做好村庄清洁行动部署动员、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鼓励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等参与村庄清洁行动。

      (二)村为单位、农民主体。以村为单位组织实施,村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组织动员农民群众自觉行动,培养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主动投身村庄清洁行动,保持村庄内部清洁。

      (三)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立足本地自然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合理设定行动目标,科学确定重点任务,精心制定实施方案,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四)先易后难、循序渐进。要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从农民自己动手能干、易实施、易见效的自然村环境卫生问题入手实施先行整治,以点带面,坚持少花钱或花小钱办大事、办好事,达到干净、整洁、有序标准。在此基础上,稳扎稳打、渐次推进其他自然村角落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五)教育引导、移风易俗。坚持环境整改与转变观念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培养农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四、工作进度

      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从2019年1月到2020年12月,分3个阶段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9年1月):市制定出台具体工作方案,全面启动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方案,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责任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1月—2019年12月):各村针对整治过程中突出问题,有重点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系列整治活动,推动农户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要结合当地实际和民俗特点,由易到难,有序安排,扎实推动,提升村容村貌,改善人居环境。要抓住春节、建国70年大庆等关键节点,对村庄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三)持续提升阶段(2020年1月—12月):各村要渐次推进村庄环境整治,促进村庄清洁工作常态化,健全完善村庄清洁的建设和运行管护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将此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在各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相关专项小组的具体领导下,统筹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各项任务。

      (二)确保责任落实。各村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动员、亲自推动,各村书记担任村庄“清洁指挥长”,负责辖区的村庄清洁行动,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工作。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地见效。

      (三)健全监督机制。建立群众事群众抓、群众参与、群众监督的机制,可设立公开电话或投诉信箱等,接受群众咨询、举报,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和回应。

      (四)构建长效机制。要建立健全村庄公共环境保洁制度,推动形成民建、民管、民享的长效机制。建立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实行“门前三包”制度,切实增强农民群众自觉性主动性。持续开展各项整治工作,确保村庄常年保持干净、整洁、有序。

      (五)及时调度情况。各村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全力推动解决。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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