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4-0101-2019-00016
    • 备注/文号:南九委〔2019〕8号
    • 发布机构:九都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2-22
    中共九都镇委员会转发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办公室关于严格做好党员徽章制作、佩戴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2-22 11:20

    各党支部:

      现将《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办公室关于严格做好党员徽章制作、佩戴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委组办〔2018〕2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强化思想认识。党员徽章是党员身份的标识。规范党员佩戴党员徽章工作是党员主动亮明身份、自觉接受监督,增强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的有效措施,也是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务实举措。各党支部要深刻认识规范党员佩戴党员徽章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党员徽章式样、佩戴要求和订制途径等规定,切实把《通知》要求落到实处。

      二要规范党员徽章佩戴。各党支部要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实际积极推行党员佩戴党员徽章,引导和激励党员立足岗位担当尽职,充分体现新时代共产党员的精神风貌。要严格遵守《通知》有关要求,明确应当佩戴党员徽章和不得佩戴党员徽章的场合、情形,适时开展党员徽章佩戴情况检查,对不按要求佩戴党员徽章的要责令整改。

      三要严格党员徽章的管理、制作、销售。各党支部要建立健全逐级报备和监管督促机制,及时向镇党委报备党员佩戴党员徽章情况。

     

     

      中共九都镇委员会

      2019年2月22日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办公室关于严格做好党员徽章制作、佩戴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党员正确佩戴党员徽章,有利于党员主动亮明身份、接受群众监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近年来,一些地方和部门结合实际,在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等推行党员佩戴党员徽章,做了积极探索,取得了较好效果。同时,也出现了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的不按组织规定的要求佩戴党员徽章,有的不分场合佩戴,有的佩戴的式样和材质不统一,个别还有购买佩戴纯金制作的党员徽章,等等。对这些现象和问题应当高度重视,切实加以防范和解决。

      为进一步规范党员徽章的制作、佩戴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严格做好党员徽章制作、佩戴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8〕15号)、《关于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员佩戴党员徽章有关事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1〕48号)和《关于规范党员佩戴党员徽章有关事宜的通知》(组厅字〔2017〕2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党员徽章式样和订制。党员徽章的推荐式样为:正面上方为中国共产党党旗图案,下方为圆形图案,印有“为人民服务”字样;背面标注“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监制”字样;徽章尺寸为24mm×22.5mm×2mm,材质为锌挂镀仿金(见附件)。各地各部门可在《关于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员佩戴党员徽章有关事宜的通知》推荐的党员徽章生产企业订制,也可自行确定生产厂家制作,报省委组织部备案。党员徽章制作经费可从党费中列支。党员徽章的订制发放工作,按照地区和部门统一组织开展,市、县(区)由本级党委组织部负责,省直机关由省委省直机关工委负责,省属高校由省委教育工委负责,省管企业由省国资委党委负责。

      二、规范党员徽章佩戴。在党组织明确应当佩戴党员徽章的岗位、场合等,党员要按照要求规范佩戴党员徽章,主动亮明身份,自觉接受监督。佩戴党员徽章必须严肃、庄重,应佩戴在左胸中间位置,不得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符合制作规定的党员徽章,不得在娱乐场所等不适宜的地方佩戴党员徽章,严禁购买、佩戴金、银等贵重材质制作的党员徽章,不得按党员干部级别配发不同材质的党员徽章。

      三、严格党员徽章管理。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规范党员徽章制作、佩戴和管理的具体办法,明确订制厂家、佩戴对象、佩戴场合、购买渠道、发放方式等事宜,确保党员徽章制作、佩戴和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要建立健全逐级报备制度,凡是统一规定党员佩戴党员徽章的党组织,应及时向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备。报备内容包括党员徽章式样和材质、配发数量、党员徽章制作单位、购买经费、购买渠道及价格等情况。

      四、强化对党员徽章制作、销售的监管。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会同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党员徽章生产制作、销售等方面的管理,及时对不按规定要求制作和销售党员徽章的厂商、网店等进行整顿。

      五、加强对党员徽章佩戴情况的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中央组织部要求和有关规定,通过适当方式,对本地区本部门党员佩戴党员徽章情况进行了解。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党员徽章,应停止使用、进行更换;对佩戴使用党员徽章不规范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基层党组织要经常检查党员佩戴党员徽章情况,加强规范管理,教育引导党员增强党性观念,立足岗位履职尽责、服务群众奉献社会,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附件:党员徽章图样

      

    附件

      

    党员徽章图样

                    正面                                                背面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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