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4-0101-2019-00012
- 备注/文号:南九政办〔2019〕1号
- 发布机构:九都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1-30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福建省公民献血条例》,确保无偿献血工作顺利进行,按时按质完成南安市委、市政府下达我镇2019年度无偿献血任务。现将任务指标分解到各村、各单位、各企业,希望各单位认真组织适龄健康的党员、干部、村民和企业员工参加无偿献血活动,并将献血者名单于2月20日前报送镇政府蔡伟阳同志。各企业由所在村负责通知到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献血时间:2019年2月25日上午9:00-11:30
二、献血地点:九都镇政府大院
三、献血对象:健康适龄的公民,年龄:18-55周岁;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四、指标分配:(共154人次)
单位 |
指标(人次) |
单位 |
指标(人次) |
九都镇政府 |
12 |
“6+1”公司 |
2 |
九都司法所 |
8 |
英纳格 |
4.5 |
九都派出所 |
4 |
墩兜村 |
3.5 |
中 学 |
8 |
彭林村 |
6.5 |
学 区 |
15 |
新东村 |
4 |
卫生院 |
3 |
新峰村 |
8 |
农商行 |
2 |
新民村 |
6.5 |
七波辉 |
13 |
金圭村 |
8 |
蓝 猫 |
4 |
美星村 |
9 |
剑 桥 |
9 |
和安村 |
6 |
隆 鹰 |
3 |
秋阳村 |
2.5 |
酷 丁 |
3 |
林坑村 |
8 |
足发(安比)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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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献血人次按200ml/人次计算,献血300ml计1.5人次,献血400ml计2人次。
五、几点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一把手要负总责,切实把无偿献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指定专人负责安排落实献血人员采血现场的协调和后勤保障工作。
2、强化思想认识。各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无偿献血是关系医疗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一件大事,积极倡导“人道、博爱、奉献”精神,把发展无偿献血工作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高公民道德素质相结合,增进社会信任,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工作,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3、明确目标任务。各村、各单位要全面完成镇党委、政府今年下达的无偿献血任务指标,对没完成无偿献血任务指标的单位,本年度单位或个人不得参评各级“先进”或“文明单位”;没有完成任务的村,年度村级组织的绩效考评将不得分。
4、要加大宣传力度。各村各单位要广泛深入地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全社会健康适龄公民参加献血。广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继续踊跃带头献血;各村农民以及企业的本地或外来职工都有履行献血的义务,应鼓励动员他们自愿参加无偿献血;各单位要动员大多数献血者每次献血300毫升,鼓励献血者每次献血400毫升,以增加献血量,解决缺血难题。建立献血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机制,献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的临床用血优惠办法,按往年制定的规定执行。
5、参加无偿献血者务必带上本人身份证。
附件:九都镇2019年献血名单
九都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30日
九都镇2019年献血名单
单位名称: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联系电话 |
献血人员计划献血量(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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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献血人员计划献血量合计数应大于或等于各单位献血任务数;建议多安排一个备用献血人员,保证完成任务。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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