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4-0101-2019-00011
    • 备注/文号:南九政〔2019〕16号
    • 发布机构:九都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2-01
    九都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山美水库库区生态环境保护的通知
    时间:2019-02-05 16:13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全面推行湖长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泉委办发〔2018〕20号)、南安市委办公室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全面推行湖长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南委办发〔2018〕20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山美水库库区生态环境保护,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泉州市委市政府和南安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保护有力的水源保护管理机制。坚持统筹推进和系统治理,加强源头控制,强化社会监督,动员社会参与,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水资源的良好氛围。

      二、实施范围

      对山美水库九都镇域范围内的水资源进行管理及保护,按网格化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三、工作任务

      (一)严格水域空间管控。配合上级依法划定的山美水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优先保护水库及其生态缓冲带,严格管控保护范围内的开发建设、养殖、采砂取土等活动,严禁以任何形式围垦、侵占库容。已经围垦、侵占库容的,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严禁在水库库面上非法利用游艇或游轮等进行营运活动。

      (二)强化水库岸线管护。强化水库岸线用途管制和节约集约利用,设置界桩,最大程度保持水库岸线的自然形态。实行水库岸线分区管理,合理划分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可开发利用区。沿水库土地开发利用,应与水线功能分区要求相衔接。

      (三)健全联动执法机制。健全完善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整治侵占水域、乱占库容、违法养殖、超标排污等问题。加强日常巡查、联合巡查和常态养护,推进网格化管理,实行动态管控。

      (四)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开展入水库河流整治,建设清洁型小流域,限期消灭湖库黑臭水体。加强水库周边污染治理,强化沿水库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因地制宜开展水体整治,适时的采取生物净化、生态清淤和引水排水等措施,不断改善水库水环境质量。

      (五)加强环保宣传引导。各村要通过墙报、广告牌、手机短信、微信、印发宣传材料、在中小学开设环保知识公开课等方式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宣传教育。在每年的世界环境日、地球日、水日等环境保护日期间经常性的开展宣传活动。在水库周边树立永久性公益宣传牌,设置固定警示标语,如“禁止游泳”“禁止垂钓”“禁止倾倒垃圾”等,突出水源保护的重要性,提高群众保护水源水质的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

     

     

      九都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