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洪梅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06 16:50

    南洪政〔202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特编制南安市洪梅镇2019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洪梅镇党政办联系。(地址:洪梅镇梅新街1号政府大院内;邮编:362334;电话:0595-86611201;传真:0595-86611080;电子邮箱:hm86611201@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以来,我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完善机制、制定措施,加强信息更新维护等,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我镇全面、正确、有效地贯彻实施,现将我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落实《南安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基本情况

      一是抓好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主动引导预期方面。及时更新报送新闻发言人和新闻联络人。切实做好重要政策、重要工作部署,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信息发布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

      二是突出决策抓引,促进政策落实方面。按照要求,全力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

      三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根据上级要求,努力推动防范化解金融重大风险攻坚战、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三大攻坚战的相关政策措施解读,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和责任人,推动防范化解金融重大风险攻坚战任务的落实。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2019年以来我镇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按照规定做好我镇预决算公开工作,通过镇政府门户网站,2月份公开我镇2019年预算;7月份公开我镇2018年部门决算。

      四是规范公开平台建设,优化服务功能方面。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对于发布常规性工作内容均由分管领导把关同意,重大内容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发布,确实加强对我镇信息发布平台的维护管理。充分发挥“美丽洪梅”微信公众号的作用,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确实增强公开实效。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及整合,建立健全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

      五是创新制度规范,提升公开质量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2019年修订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镇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84条。全文电子化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为民办实事类、民政扶贫救灾类、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科教文体卫生类、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9年,我镇受理1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镇调整充实了洪梅镇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依托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广播新闻媒体及微信公众号等,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截至2019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五)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配合上级做好平台建设工作。

      (六)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的监督指导,在人员方面,配备了1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做好政府信息的网上发布、更新工作,提供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有关统计数据。严格执行审查审批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由党政办负责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协调工作,牵头编制洪梅镇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年度报告;镇机关各部门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应公开信息的收集、报审、申请受理工作;党政办负责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审查和监督;同时明确了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6243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健全组织机构,推进制度建设,严格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建设与业务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政府信息公开专职工作人员数量少,与繁重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网上公开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对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导和督促还不够及时等。下一步,我镇将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保证公开。把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政务公开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二是全面落实,健全机制,增强实效。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机制。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工作,落实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三是强化监督。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以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南安市洪梅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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