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0-0101-2024-00004
    • 备注/文号:南洪政〔2024〕7号
    • 发布机构:洪梅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09
    南安市洪梅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5 17:34

      依据《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要求,特编制《南安市洪梅镇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等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洪梅镇党政办联系。 (地址:洪梅镇梅新街1号政府大院内;邮编:362334;电话:0595-86611201;传真:0595-86611080;电子邮箱:hm86611201@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洪梅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要求,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年来各项工作进展明显。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镇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6条。其中,项目建设类信息4条,占66.67%;其他类信息2条,占33.33%。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镇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妥善处理公众提出的各类申请。2023年我镇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6条,从申请渠道来看,信函方式申请5件,网络申请1件;从申请内容来看,涉及项目征迁4件,涉及建房相关2件,我镇均依法处理办结,其中予以公开1件,部分公开1件,无法提供3件,其他处理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健全完善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责任追究、保密审查等工作机制,让制度成为硬约束,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长期化、规范化开展下去,进一步完善发布内容,突出节点时效,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镇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由党政办主要负责,明确了具体工作人员,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工作实效。

      (四)平台建设情况

      及时将政府工作的动态和亮点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针对群众关心、敏感的问题,主动介入,及时回应,避免激化,随时接受群众监督。我镇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严格依法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强化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镇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对相关工作细化分解、落实责任作好部署,严格执行审查审批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自觉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改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对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认识及业务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主动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丰富。尤其是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如征地拆迁、土地供应、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社会救助等信息公开。

      2024年,我镇将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工作要点的学习,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

      2.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明确工作责任,提高具体承办人员的业务水平,强化主动公开意识;

      3.细化主动公开内容,积极与相关站所对接,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重点,依法及时地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洪梅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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