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0-0101-2024-00002
- 备注/文号:南洪政〔2024〕6号
- 发布机构:洪梅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09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乡村土地承包调解体系的实施意见》(南政办〔2016〕25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调整洪梅镇农村土地承包委员会成员。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 林荣龙(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镇长)
副主任: 苏登艺(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李荣艺(洪梅镇司法所所长)
廖曙阳(镇综合执法队队长)
成 员: 黄志程(洪梅镇自然资源所所长)
周婉芬(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经管站站长)
调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经管站),由周婉芬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主持和处理调解委员会工作,成员有黄四川、黄冬娥、陈清芬,负责日常调解工作。
洪梅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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