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0-0101-2023-00001
    • 备注/文号:南洪政〔2023〕7号
    • 发布机构:洪梅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1-06
    南安市洪梅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6 17:35

      依据《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要求,特编制《南安市洪梅镇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等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洪梅镇党政办联系。 (地址:洪梅镇梅新街1号政府大院内;邮编:362334;电话:0595-86611201;传真:0595-86611080;电子邮箱:hm86611201@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我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泉州市、南安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镇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脚踏实地地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规范公开我镇政务信息,全面推进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了镇政府治理能力。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我镇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9条。其中,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条,占11.1%;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3条,占33.3%;其他类信息5条,占55.6%。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镇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9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原则及工作制度,明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切实严格保密审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科学界定公开和不公开信息。在组织机构和人员方面,明确党政综合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作为法定责任主体,承办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业务。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全镇各村(社区)、各站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升工作实效。

      (四)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立足自身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更新完善公开制度、公开指南等内容,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便民。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镇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严格依法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既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又严格遵循保密规定,严禁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隐私及其他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于政府工作的监督、规范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改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镇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认识程度需要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需进一步细化,工作人员工作能力需进一步强化等。

      今后,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细化公开内容。结合我镇实际,做好重点建设项目信息、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应急管理类信息、行政性规范文件等信息的公开,常态化、深化细化公开内容。二是进一步明确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及职责,督促工作人员认真开展工作,持续提高业务能力。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通过组织交流活动,推广好的典型经验和做法,以点带面全面优化提升。三是切实增强服务意识。牢固树立服务型政府意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政府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和任务抓紧抓好,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洪梅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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