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0-0101-2020-00024
    • 备注/文号:南洪政〔2020〕426号
    • 发布机构:洪梅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7-30
    洪梅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洪梅镇实施农村旱厕清零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8-03 15:54

    各村(社区)委员会:

      现将《洪梅镇农村旱厕清零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洪梅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洪梅镇实施农村旱厕清零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南安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点的通知》(南人居办〔2020〕1号)及《南安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施农村旱厕清零行动的工作意见》(南人居办〔2020〕6号)有关部署,决定在全镇实施农村旱厕清零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要以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新时代农村生态宜居建设重要论述为指导,紧扣打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硬仗,实现乡村生态振兴这一主题,坚持因村施策,因地制宜,按照不同类型、分类实施,确保农村旱厕清零行动取得实效,进一步提升我镇各村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提升。

      二、实施步骤

      1.摸底阶段(2020年8月10日前):各村要在前期调查摸底基础上再次组织村干部对本村内的旱厕存量进行再排查再核实,逐村逐户登记造册,并于8月10日前将排查情况上报镇农业服务中心张旭伟处。

      2.实施阶段(2020年8月11日-2020年11月30日):各村要紧密结合村庄清洁行动、农村污水治理、乡村振兴试点村、“平安村”“和谐村”创建等工作,因地制宜,逐村制定专项整治方案,通过分批推进,因村施策,加快整治进程,利用三个月多左右的时间,实施清单式销号,集中精力,集中力量,持续推进,确保全镇农村旱厕得到彻底整治。

      3.总结阶段(2020年11月30日-2020年12月10日):镇里将实施农村旱厕清零行动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村级年度绩效考评,镇农村人居办将下乡对各村开展农村旱厕清零行动成效进行综合评价。

      三、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推动。各村要高度重视,把旱厕清零行动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主要抓手,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村级“一把手”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要紧盯清零目标,精心组织,加强督导,创新性开展工作。

      2.强化宣传力度。各村要利用“美丽洪梅”微信公众号、本地乡贤微信群、广播、标语、LED屏幕等群众身边乐见易受的媒介,及时宣传本村在农村旱厕清零行动中的好做法、好典型,充分发动群众,广泛动员,形成支持农村旱厕清零行动的良好氛围。

      3.强化分类指导。各村对废弃的旱厕等危险构筑物要按时间节点完成彻底整治;要坚持季报制度,2020年9月12日、2020年11月10日前将农村旱厕清零情况与村庄清洁行动的其他工作一并报送至镇农村人居办汇总(联系人:张旭伟,电话:13505067025,邮箱:linfengli007@163.com)。对实施农村旱厕清零行动所整理出来的村庄建设用地,可因地制宜、按照本村发展规划、优先用于村级道路拓宽、停车场、公共休闲场所、村庄绿化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或壮大集体经济运营项目。

      附件1.洪梅镇各村摸底农村旱厕调查表

          2. 洪梅镇各村摸底农村旱厕调查表(5月15日前期各村摸排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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