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0-0101-2020-00011
    • 备注/文号:南洪政〔2020〕149号
    • 发布机构:洪梅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4-15
    洪梅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4-30 10:49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

      为落实中央、省、泉州市关于做好今年重大动物免疫工作的要求,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加强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加强我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春季是畜禽养殖的高峰季节,也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抓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事关我镇畜牧业的健康发展,事关农民增收和公共卫生安全。各村(社区)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增加紧迫感和责任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和侥幸心理,把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点,坚持“政府保密度,务部门保质量”的原则,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及早部署,确保重大动物疫情的有效防控。

      二、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今年春季强制免疫工作量大、时间紧、要求高,各村(社区)必须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动物防疫责任制,将强制免疫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责任落实到人。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负总责,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负责人”的要求,健全基层动物防疫体系,确保每个村(社区)有一名领导直接负责防疫工作。对因集中免疫组织不力、资金不落实、免疫密度和效果达不到要求、疫情报告不及时、处置不彻底等造成疫情发生蔓延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落实强制免疫经费。镇政府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所需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强制免疫、监测、应急处置等具体措施的落实。各村(社区)也应安排相应经费,以调动防疫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动物防疫工作顺利开展。

      (三)狠抓集中免疫。今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上级要求各乡镇要组建动物防疫专业队(组),开展拉网式集中免疫和实行月免疫日制度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清明节过后,我镇将组织专业服务队到各村(社区)开展为期1—2天的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三种强制免疫疫病的集中注射工作。集中防疫结束后,各村(社区)应及时安排补防工作,确保4月30日前全面完成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确保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应免尽免,不留空当”,确保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对免疫抗体达不到要求的畜禽要及时进行补免。同时,要认真做好犬类狂犬病的防控工作,防止发生人感染狂犬病疫情。

      (四)完善免疫档案。各村(社区)要规范免疫记录,做到养殖户有免疫证明,乡镇、行政村和养殖场有免疫记录档案。对规模畜禽饲养场,要监督其按照免疫程序做好免疫和免疫记录;对散养畜禽,要以行政村为单位,做好免疫记录。并由行政村负责人签字确认,做到免疫记录、免疫证明和免疫统计表的数据一致。

      (五)加强应急管理。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科学合理的预案体系,建立健全疫情报告网络,加强应急演练,做好疫苗、消毒药品、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的储备,加强应急值班,保证信息畅通。一旦发现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或疑似病例,要及时报告,迅速反应,彻底处置,要拔点灭源,不留后患。

      (六)积极开展免疫督查。防疫期间,镇政府将根据强制免疫进度情况,不定期组织开展免疫督查指导,确保免疫工作落实到位。强制免疫结束后,省、市各级也将对各地免疫情况进行督查,各村(社区)应认真做好迎检准备,确保检查过关。

     

     

     洪梅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