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9-0101-2020-00023
    • 备注/文号:南洪政〔2020〕58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洪濑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5-12
    南安市洪濑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洪濑镇“二合一”“三合一”及群租房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5-18 09:29

    各村(社区)委会,各有关部门:

      现将《洪濑镇“二合一”“三合一”及群租房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南安市洪濑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洪濑镇镇消防安全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洪政〔2020〕39号)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安市洪濑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洪濑镇“二合一”“三合一”及群租房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保持“二合一”“三合一”场所及群租房高压整治态势,坚决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洪濑镇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6月20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二合一”“三合一”及群租房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巩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百日会战行动成果,在原有整治基础上,建立“三合一”场所排查回访工作机制,继续摸排群租房、加工作坊、工贸企业、沿街商铺、电商办公仓库等重点场所,及时发现整治新出现的“三合一”场所,严防“三合一”场所违规住人问题反弹“回潮”。对发现“回潮”的场所,必须严格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督促立即搬离或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坚决落实责任要明确、排查要到位、整治要坚决、追责要严格、培训要真抓的“五个要求”,杜绝辖区的“三合一”现象,坚决遏制“三合一”、群租房亡人火灾事故,维护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重点和责任分工

      (一)“二合一”“三合一”场所。重点排查沿街店铺、小加工作坊、九小场所、工业企业等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的场所(俗称“三合一”“多合一”场所)隐患。重点整治违规使用“三合板”、可燃彩钢板等易燃可燃材料用作隔墙或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安全疏散条件不足,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设施未配置或损坏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用火用电不规范,单位人员不懂本场所火灾危害性,不会报火警、不会使用灭火器、不会组织疏散逃生等隐患问题。对排查中发现的“三合一”场所,坚决立即清理住宿人员;拒不整改的,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供电公司给予配合停电;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坚决查封。对一时难以完全搬离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确保符合安全标准的前提下,就地改造到位;通过规范安装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报警器和简易自动喷水应用系统、加强火源管理等来提高预警和火灾防范能力,切实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放过、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责任单位:1.沿街店铺、规下企业、小加工作坊、九小场所的“二合一”“三合一”隐患整治,由镇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指挥部牵头,市监所、派出所配合。2.规上工业企业、限上商业的“三合一” 隐患整治,由企业办牵头负责;学校、幼儿园由教育办牵头负责;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由统战部(民宗办)牵头负责;注册登记或备案的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等行业机构由民政办牵头负责;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体育类场馆、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景区由文体站牵头负责;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由卫计办牵头负责;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行业由安监办负责。以上各类整治对象,各村(社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二)群租房。重点整治以下7类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1.场所内违规住人;2.违法经营、存储易燃易爆危险品;3.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堆放杂物,封堵、锁闭;4.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符合标准或未保持完好有效;5.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要求,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6.楼道、疏散楼梯间违规停放电动车,设置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电动车充电点;7.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住建部门应结合房屋安全“百日大会战”,同步整治出租屋消防安全突出问题。要发动房产中介服务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等协助做好居住房屋出租登记工作,督促租赁双方签订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或在租赁合同中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出租人是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确保出租房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督促承租人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监督、制止承租人影响房屋消防安全的行为。承租人应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得擅自增加居住人数、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自行或者通知出租人消除。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责令不得出租或停租。鼓励引导出租人、承租人安装应用电气安全、火灾报警、救生缓降等技防、物防设施,提高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居住出租房集中的村(社区),应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点和专用充电装置,并与建筑其他部位采取防火分隔,设置配备消防器材,落实专人管理。

      责任单位:由村镇站牵头,派出所配合,各村(社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三、整治步骤

      此次排查整治工作与洪濑镇人民政府部署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同步开展。

      (一)即日起至6月10日,基本完成整治工作。

      (二)6月11日至6月20日,开展整治“回头看”,并完成整治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网格化+大数据摸排,加强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三合一”消防安全整治和群租房消防安全管理。

      (二)强化联合整治。各有关部门要落实“三个必须”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加强分工协作、协调配合,强化隐患防控和应急联动,合力提升防范化解“三合一”、群租房消防安全风险水平。各村(社区)要巩固消防安全整治经验做法,对风险突出、情况复杂,拒不整改的单位场所,上报镇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牵头开展联合行动,加强对辖区突出问题、突出区域的集中整治。

      (三)强化督导问责。整治期间,镇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对各村(社区)整治工作进行全程督导,对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摸排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的、整治成效不明显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发生亡人和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将组织火灾事故延伸调查,从严从重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信息报送。整治期间,各村(社区)及各有关部门于每日12:00前填报《洪濑镇各村(社区)、市直部门消防安全检查统计表》(附件3)、《南安市“二合一”“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汇总表》(附件4)、《南安市居住出租屋消防安全整治情况汇总表》(附件5),6月10日前报送工作情况总结。整治工作中的工作亮点、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请及时报送至洪濑镇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人:王夏清,

      联系电话:15980595320,

      电子邮箱:honglaixiaofang@163.com。

      附件: 1.南安市“二合一”“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表

            2.南安市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检查表

            3.南安市各乡镇街道、市直部门消防安全检查统计表

            4.南安市“二合一”“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汇总表

            5.南安市居住出租屋消防安全整治情况汇总表

            6.沿街店铺消防安全告知书

            7.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告知书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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