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9-0101-2020-00011
- 备注/文号:南洪政〔2020〕18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洪濑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01
南安市洪濑镇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南安市农村住房叠加保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0-03-05 10:31
各村(社区)委会:
现将《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南安市农村住房叠加保险工作的通知》(南政办内传〔2020〕8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实做细此项工作,力争2020年实现农房叠加保险全覆盖。要积极引导农户缴费投保,由村(社区)委会统一收缴并组织办理缴费投保手续,确保叠加保险在2020年3月31日前完成工作任务。
南安市洪濑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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