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9-0101-2020-00009
- 备注/文号:南洪政〔2020〕15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洪濑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2-27
各村(社区)委会:
为贯彻落实《南安市“森林防火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森林防火戒严令的通告》(南政〔2020〕9号)文件要求,将全镇林区划定为森林高火险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0年2月27日至2020年2月29日,在全镇林区实行禁火,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二、在禁火期间,严禁携带火种上山,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违者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全镇护林员应在岗在位,巡山护林,发现火情第一时间上报。各村要督促护林员开启手机定位系统,监督护林员加强巡山护林。
三、在禁火期间,各村森林消防队伍进入戒备状态,进一步落实扑火通讯、车辆、物资、机具设备等,做好扑火准备。
四、各村要加强值班值守,至少要有一名主要领导带班,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各村要严格实行火情零报告制度,禁火令期间每日下午 4点前向镇防火办报告情况。
特此通告。
南安市洪濑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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