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9-0101-2019-00018
    • 备注/文号:南洪政〔2019〕156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洪濑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9-16
    南安市洪濑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及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9-26 10:25

    各村(社区)、坝田场:

      当前,我镇已进入秋冬季森林防火期,国庆等重要节假日临近,各地农事、林事生产性用火等明显增加,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大。为切实做好今年国庆节及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我镇社会和谐稳定,以优异的成绩保安全、保稳定地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根据南森防指〔2019〕7号、8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责任落实到位

      面对国庆及秋冬季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和保大庆的特殊要求,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对当前特别是国庆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再落实,将防火责任落实到村民组、落实到个人,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从讲政治的高度增强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9月6日全国全省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打赢防控今年国庆节及秋冬季森林火灾攻坚战,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宣传教育到位

      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采取多种方式推进森林防火知识进课堂、进社会、进社区,提升全民防火意识,努力营造深厚的森林防火氛围。要严格遵守新闻报道的有关规定,确保森林火灾信息的准确性,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三、源头管理到位

      要开展森林火险隐患排查,重点排查自然保护地、军事禁区周边、高速公路沿线和高压输电线路两侧等重要部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现隐患要限期整改。各村要加强对护林员巡山护林管理,要增派护林员上山巡护,督促辖区内护林员开启护林员定位系统,加大巡护密度,关键时段、重要部位要全方位、全时段巡查。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逐一落实责任和防范措施,严防跑火。遇有高森林火险天气,及时下达禁火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加大对违章用火的巡查和处罚力度,对违反用火规定的要依法从严处罚,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应急准备到位 要按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要求,强化应急处置、严格指挥调度,科学扑救、安全扑救、高效扑救,实现“打早、打小、打了”。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切实加强火险预警和火情监控监测。备足防火物资机具,检修防火设施设备。各单位森林消防队伍要时刻保持高度戒备,做好应急救援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第一时间赶赴火场,及时处置森林火情。

     

     

      南安市洪濑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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