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9-0101-2019-00015
- 备注/文号:南洪政〔2019〕112号
- 发布机构:洪濑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6-25
各村(居)委会、各幼儿园、市(镇)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国家、省、市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公开、公正、规范有序,现就做好2019年秋季我镇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公办性质幼儿园坚持“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原则,组织所划定的招生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幼儿按时就近免试入园,民办幼儿园要优先招收周边群众的适龄幼儿入园。
二、招生对象
招收年满3周岁(2016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一)洪濑镇西林幼儿园的招生对象
1.招生对象的基本条件
招生服务区域内西林村的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即房产证载明地址)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内的住房是实际住所)。实际住所指交房、装修好并配备生活设施且实际入住、有正常的水电消费清单,接受入户调查属实(不含毛坯房)。
同一套房产原则上只能提供1位适龄儿童在片区幼儿园入学,但同一户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另外,如果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儿女多于一个且儿女另有商品房的家庭,不享受上述“除外”政策的规定。
挂靠户儿童(即与户主非直系血亲的适龄儿童)不能认定为招生服务区域适龄儿童,此类适龄儿童由家长自行联系具有办学资质的幼儿园就学。
2.招生对象
⑴符合招生对象基本条件服务区域适龄儿童,招生对象户口迁入的截止时间2019年4月20日,住房在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的适龄儿童。镇直(含市属)机关单位属西林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
⑵政策性照顾对象
①符合规定的军人子女和高层次人才子女。
军人子女的照顾政策,按照《泉州市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文件精神执行;高层次人才子女的照顾政策,按照《南安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执行。本文下发后,上级有新规定、新政策的,按新规定、新政策执行。
②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实际居住生活的香港、澳门、台湾和华侨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时间
(一)洪濑镇西林幼儿园
7月1日,发布招生通告。
7月6日-7日,接受招生对象报名登记。
7月8日-15日,公示招生对象登记报名名单。
7月20日前,公布招生结果。
(二)其他民办幼儿园(班)招生报名时间由各幼儿园自主确定。
四、招生办法
(一)洪濑镇西林幼儿园招生办法
1.招生对象招生办法
⑴招生服务区域适龄儿童招生办法
①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南安市洪濑镇幼儿园“就近入园”申请登记表》、户口簿、房产证、学生《预防接种证》。
②报名审核
招生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生服务区域内的幼儿园现场报名,由招生幼儿园对缴交材料审核确认。
③公示名单
幼儿园按规定的时间公示第一批招生对象登记报名名单。家长如对招生对象登记报名名单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幼儿园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④招收办法
洪濑镇西林幼儿园的实际报名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按照招生服务区域内适龄儿童登记户籍时间(出生申报时间或户口迁入时间)的先后顺序依序招收,直至完成招生计划数。未被招收的招生对象,由镇、中心小学统筹安排或由家长自行联系具有办学资质的幼儿园就学。
⑵政策性照顾对象招生办法
①现役军人子女招生办法
符合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印发泉州市贯彻教育部、总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泉教综〔2013〕73号)规定的现役军人子女要求在南安区域内幼儿园就读者,由南安市人民武装部于7月6日前持部队子女就学花名册、部队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学生《预防接种证》、户口簿、军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教育局审核确认,由市教育局安排到相关幼儿园就读,名单由相关幼儿园按规定时间公示。
②高层次人才子女招生办法
符合南安市有关规定的驻南安高层次人才子女要求在洪濑西林幼儿园就读者,由南安市人才办于7月6日前持《南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申请汇总表》《南安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申请表》、高层次人才身份的有效证件或入选文件、工作单位证明、身份证、居住证明、户口簿、学生《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教育局审核确认,由市教育局安排到相关幼儿园就读,名单由西林幼儿园按规定时间公示。
③港澳台侨籍适龄儿童招生办法
2019年4月20日前(不包括2019年4月20日)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居住、生活的港澳台侨籍的适龄儿童要求在居住地的公办幼儿园就读者,于7月6日至7日由家长或监护人携带《南安市幼儿园“就近入园”申请登记表》、适龄儿童的护照、家长(监护人)的户口簿、家长或监护人居住房产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居住证(应在2019年4月20日前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寄居手续)、学生《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申请就学的幼儿园报名,经幼儿园审核确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公示无异议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若申请就学的幼儿园登记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由镇、中心小学统筹安排或由家长自行联系具有办学资质的幼儿园)。
五、收费标准
1.公办园及学前班收费标准按照市发改局、教育局联合下发的收费文件规定执行。
2.民办幼儿园收取保育教育费标准由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同时由所在中心小学予以公示,并接受监督。
六、招生要求
1.各幼儿园要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要向社会公开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服务区域、招生办法和招生结果(即“五公开”),严格执行《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实施意见》,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借读费”“捐资助学费”“赞助费”等。
2.规范幼儿园(班)的招生行为,及时公布正式审批的民办幼儿园名单,引导幼儿到公办性质幼儿园或有办学资质的民办幼儿园入园,防止出现虚假宣传及不择手段争抢生源等违规行为。
3.各幼儿园要严格控制班生规模,小班新生原则上每班不超过35人(如果个别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内应招的适龄儿童超过招生计划数,经报市教育局同意后,可以适当扩大招生计划,确保服务区域内应招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园),不得招收不满三周岁的幼儿入学,不得跨服务区域招生。
4.幼儿园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核有关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相关社区、村要指定专人配合幼儿园入户调查辖区内适龄儿童是否符合“两一致”。同时,公办幼儿园应到公安、社区、村核对招生对象相关信息,公安部门应对学校核查工作给予支持、配合)。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由市监察机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对利用招生欺诈敛财的违法人员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惩处。公办幼儿园要建立完整的新生备查材料,做到一生一档,审核人员必须在新生备查材料复印件上签名,招生对象名单报送镇中心小学幼教室。
5.各幼儿园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凡符合入园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入园条件的要给予明确答复和耐心解释说明,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切实维护招生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6.各幼儿园要认真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除特教学校招收残疾幼儿入学外,各幼儿园都应优先接受片区内具有参加集体生活和学习活动能力的残疾幼儿入学,特别要做好招生范围内轻度智障幼儿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
7.未尽事宜按照洪濑镇人民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南安市洪濑镇幼儿园“就近入园”申请登记表(样式)
南安市洪濑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南安市洪濑镇幼儿园 “就近入园”申请登记表(样式)
No.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籍贯 |
|
||||||||
学生户籍所在地 |
|
||||||||||||||
学生身份证号码 |
|
与户主关系 |
|
||||||||||||
房产证载明地址 |
|
住房面积 |
|
||||||||||||
家 长 |
称 谓 |
姓 名 |
工 作 单 位 |
职 务 |
联 系 电 话 |
||||||||||
|
|
|
|
|
|||||||||||
|
|
|
|
|
|||||||||||
申请就读幼儿园 |
|
||||||||||||||
申请理由 |
家长(签章) |
||||||||||||||
如果申请就读的幼儿园学位不足,你是否愿意调剂到其他民办幼儿园? |
|
||||||||||||||
申请调剂幼儿园 |
|
||||||||||||||
初 审 意 见 |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就读 幼儿园 审批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市教 育局 审批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未被申请调剂幼儿园招收的招生对象由洪濑中心小学统筹安排或由家长自行联系具有办学资质的幼儿园就学。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