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19-0937-2018-06657
    • 备注/文号:南洪政〔2018〕189号
    • 发布机构:洪濑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1-21
    关于转发《南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食品药品
    时间:2018-11-21 15:50

    各村(社区)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南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通知》(南食安办〔201831号)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洪濑镇人民政府          

                         2018 年11 月2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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