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4-0101-2021-00018
    • 备注/文号:南官政〔2021〕79号
    • 发布机构:官桥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4-14
    官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官桥镇“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百日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4-14 09:51

    各村(社区)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百日会战,现将《官桥镇“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百日会战”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官桥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官桥镇“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百日会战”行动方案

      为保持“三合一”场所高压整治态势,坚决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消防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通知》(泉消联办〔2021〕16号)、《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百日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南政办内传〔2021〕16号)要求,镇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21年7月20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百日会战”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巩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期间“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成效,在原有整治基础上,建立“三合一”场所排查回访工作机制,继续摸排沿街店铺、小加工作坊、九小场所、工业企业等重点场所,及时发现整治新出现的“三合一”场所,严防“三合一”场所违规住人问题反弹“回潮”。力争通过100天时间高标治理,实现“三合一”火灾隐患整治动态清零,坚决遏制“三合一”亡人火灾事故,维护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机构

      成立镇“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百日会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领导小组”),挂靠在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林鹏华 镇党委秘书

      副 组 长:王少芳 镇党委宣传委员

      吕景腾 镇党委委员、官桥派出所所长

      洪永宽 镇政府副镇长

      成 员:洪文趁 镇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阿阳 镇纪委副书记

      陈景福 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黄仕弘 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

      杨清林 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黄 欣 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

      张 锋 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李清锦 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

      陈清华 镇财政经济办公室负责人

      傅清霞 镇卫生计生办公室主任

      黄晓荣 南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官桥中队长

      吴素彬 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王明芬 镇统战干事

      张春晖 官桥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黄宗灿 官桥派出所警务队长

      王旭洲 官桥供电所所长

      陈永忠 官桥自来水公司经理

      陈志贤 五星中学校长

      沈小灵 金桥中学校长

      陈文旭 胜利中学校长

      陈文材 梅岭中学校长

      陈余固 五峰中学校长

      林宝峰 内厝实验学校校长

      黄宏杰 官桥中心小学校长

      各村(居)主任(常务副主任)

      各村(居)、各相关单位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确保“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百日会战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整治范围和责任分工

      重点排查沿街店铺、小加工作坊、九小场所、工业企业等重点场所或区域性“三合一”隐患。重点整治违规使用“三合板”、可燃彩钢板等易燃可燃材料用作隔墙或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安全疏散条件不足,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设施未配置或损坏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用火用电不规范,单位人员不懂本场所火灾危害性,不会报火警、不会使用灭火器、不会组织疏散逃生等隐患问题。

      责任单位:

      1.沿街店铺、规下企业、小加工作坊、九小场所的“二合一”“三合一”隐患整治,由官桥派出所、官桥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村(居)负责;

      2.规上工业企业的“三合一” 隐患整治、限上商业由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牵头负责;

      3.学校、幼儿园由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牵头负责;

      4.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由统战部门牵头负责;

      5.注册登记或备案的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社会福利等行业机构由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牵头负责;

      6.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体育类场馆、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景区由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牵头负责;

      7.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由卫健办牵头负责;

      8.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行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牵头负责;其他有关部门参照《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闽政办〔2018〕89号)相关规定,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系统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以上各类整治对象,各村(居)、镇直有关部门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要结合辖区实际,划分若干网格,确定网格管理人,组织对网格单元内的“三合一”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彻底整治;对排查出的“三合一”场所,分类报送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跟踪检查和督促整改“三合一”场所,并按规定要求落实定期回访。

      四、阶段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即日起至4月15日)。各村(居)根据本方案和辖区实际,突出春夏季节火灾防控特点,制定细化工作方案,镇直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节点,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4月16日至2021年7月10日)。各村(居)、派出所要联合对加工企业、沿街店铺等火灾隐患突出、“三合一”现象严重的行业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三合一”场所,坚决立即清理住宿人员;拒不整改的,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供电所给予配合停电;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坚决查封取缔。对一时难以完全搬离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确保符合安全标准的前提下,就地改造到位;通过规范安装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报警器和简易自动喷水应用系统、加强火源管理等来提高预警和火灾防范能力,切实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放过、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三)督查验收阶段(2021年7月10日至7月20日)。整改结束后,各村(居)及镇直有关部门组织对本辖区、本行业“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情况进行自查验收,认真总结整治工作,研究制定长效管理的政策措施,巩固整治成果,形成验收情况报告。镇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考评验收,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镇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强化网格化+大数据摸排,扎实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百日会战行动。

      (二)强化联合整治。镇直有关部门要落实“三个必须”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加强分工协作、协调配合,强化隐患防控和应急联动,合力提升防范化解“三合一”消防安全风险水平。各村(居)要巩固消防安全整治经验做法,对风险突出、情况复杂,拒不整改的单位场所,配合镇政府牵头开展的联合行动,加强对辖区突出问题、突出区域的集中整治。

      (三)强化宣传发动。各村(居)及镇直有关部门要立即行动,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迅速组织动员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百日会战,发动社会单位自查自改。要加强“三合一”警示教育和宣传培训,向广大群众和从业人员宣传“三合一”严重危害性;要在各种场合公布“96119”等举报电话,鼓励群众进行监督和举报,经查实的予以奖励。

      (四)强化督导问责。整治期间,镇政府将强化常态化明察暗访,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凡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亡人和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将组织火灾事故延伸调查,从严从重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村(居)及镇直有关部门于4月份起每周四将《官桥镇“三合一”场所综合整治消防安全排查周报表》《官桥镇“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排查周报表》《官桥镇“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排查周报花名册》报至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请及时报告。(联系人:曾艳梅,联系电话:15960705208,电子邮箱:gqzshy2014@126.com)。

      附件:1.官桥镇“三合一”场所综合整治消防安全排查周报

      2.官桥镇“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排查周报

      3.官桥镇“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排查周报花名册

      4.“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治理导则要点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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