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4-0319-2016-04614
- 备注/文号:南官政办〔2016〕45号
- 发布机构:官桥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6-12-27
南官政办〔2016〕45号
官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官桥镇交通
安全示范村居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居)委会:
为贯彻落实我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行动”的部署,进一步提高全镇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现将《南安市官桥镇道路交通安全示范村居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迅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官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6日
官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6日印发
南安市官桥镇道路交通安全示范村居
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我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的部署,进一步提高全镇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根据泉州市、南安市道安办《关于继续开展创建交通安全示范村居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示范村居创建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主题,发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精心组织交通安全宣传,普及交通安全知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促进我镇交通文明建设的进一步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创建活动,引导社会关注交通安全,推动全民文明交通素质整体提高,从而使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显著下降,最终达到全镇安全交通、有序交通、文明交通、和谐交通的工作总目标。
三、创建范围
本次创建活动的范围为全镇29个村居。
四、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组织开展阶段(即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
要积极部署开展创建活动,明确责任分工,“交通安全文明示范村”、“交通安全文明示范社区”的创建和考核活动由镇道安办牵头,镇派出所、镇交通办等部门配合实施。
第二阶段:实施建设阶段(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
镇道安办要监督和指导镇交通办、镇交通管理执法中队、镇派出所等部门,对在29个村居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文明示范村居创建活动,开展有规模、有重点、有内容、有成效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逐步完善创建宣传工作制度,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三阶段:检查考核、完善阶段(2016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5日)
组织镇各有关单位按照相关的创建工作标准(见附件1至附件4)对参加交通安全示范村居创建活动的29个村居进行检查考核。到2017年底前至少要创建“交通安全文明示范村居”达70%
五、创建标准
交通安全文明示范村、社区(详见附件1)
六、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依据泉州市、南安市道安办《关于继续开展创建交通安全示范村居活动的通知》要求,考核内容包括:
1.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创建活动的工作方案、会议记录、影视资料、图片、人车信息档案。
2.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创建标准中所要求的各项硬件设施。
3.各地道安办及各相关单位开展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创建活动的基础数据、工作台账、开展情况进度表。
(二)考核程序、方式
1.考核实行百分制,根据相应的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创建工作标准(附件1)进行考评评分。
2.镇道安办要组织各有关单位在12月底按照相应的创建工作标准(见附件1)对参加安全文明示范创建活动的单位进行检查考核,并于2017年12月5号前,在完成最低创建率的基础上,将考核得分90分以上的单位网传南安市道安办。
3.12月底,市道安办将根据我镇上报的创建单位名单,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将辖区内参与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创建的村、社区,以随机抽查的形式(抽查率不低于10%)进行评测。
七、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重视。各村(社区)、镇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积极指导各单位共同开展创建工作。
(二)精心部署落实。要按照镇道安办统一部署,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计划和具体措施,深入辖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引导全镇都来积极参与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三)强化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官方微信号、报纸、安全宣传周、法制宣传周等宣传媒体,广泛深入的对创建活动进行报道、同时针对不同的社会群体,深入村委会,外来民工较集中的工厂以及各中小学,开设交通知识讲座,举办交通安全图片展览,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等,多形式、多渠道的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在全镇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氛围。
附件:泉州市创建交通安全示范村居考评标准(修订版)
附件:
泉州市创建交通安全示范村居考评标准(修订版)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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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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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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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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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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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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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机构(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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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立村居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交通安全示范村居实施方案,并明确工作职责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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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制定方案不得分,村居主要领导未担任组长的扣1分,工作职责任务不明确的扣1分,未结合村居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细化实施方案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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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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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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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格落实《进一步规范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组建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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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建立劝导站的扣3分,制度未落实的扣1-3分,根据相关工作开展的记录及工作成效,视情况扣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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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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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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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照“县级为主、乡镇补助”的方式,落实创建交通安全示范村居及劝导站专项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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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两级政府未拨付专项经费的不得分,累计拨付总额1万元以下的得2分,1至2万的得3分,依次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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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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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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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配备2名以上专兼职交通安全员,并落实工作经费保障和装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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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未配备到位的不得分,未落实经费保障的扣2分,未落实装备保障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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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资料
实地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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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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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挂钩道安整治成员单位和驻村民警定期深入村居,协助指导创建活动开展和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工作,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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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落实单位挂钩或民警驻村的不得分,协助指导工作少于1次/月的,每少一次扣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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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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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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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村居设立交通管理便民服务站或依托交通安全劝导站,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接受村民交通法律咨询,受理村民办牌办证等业务登记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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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开展交通管理便民服务的不得分,未设立专门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栏或交通安全展板的扣1分,每季度未更新扣1分,未预约登记村民办牌办证业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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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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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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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源头管理(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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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农村“五小车辆”(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低速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台帐,并进行户籍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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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组织开展摸排不得分,未分门别类建立台账的扣2分,台账不齐全的视情况扣1-3分,未实施管理的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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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资料
现场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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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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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辖区机动车驾驶人台账,并对重点驾驶人(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建立专门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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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组织开展摸排不得分,未分门别类建立台账的扣2分,台账不齐全的视情况扣1-3分,未定期更新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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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资料
现场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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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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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配合交警部门逐一督促辖区车主、驾驶人按期参加年审年检、及时办理车辆注销报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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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开展督促工作的不得分,未对辖区车主或驾驶人逐一落实催办措施的视情况扣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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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资料
现场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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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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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通过教育、劝导和适当补贴等方式开展非法车辆整治,并逐一督促车主主动报废无牌、套牌、报废、改装等非法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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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开展非法车辆整治的不得分,未逐一督促车主的视情况扣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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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资料
实地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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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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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排查辖区村民接送学生车辆使用情况并建立台账,督促学校及村民家长不使用或雇用非法车辆接送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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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建立台账的不得分,未落实教育督促措施的视情况扣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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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资料
实地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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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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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础设施(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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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期对辖区道路进行排查,建立隐患点段和交通安全设施缺失情况基础台账,并及时上报乡镇道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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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频率少于1次/季度的,扣1分,未建立台账的不得分,台账建立不齐全的扣2分,未及时上报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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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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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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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施国、省、县道沿线农村主要出入口“五有工程”,即:有减速坎、有警示牌、有路中隔离、有监控、夜间有路灯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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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标志标线、监控设备、交通设施不完善的扣1-3分,主要路口夜间无路灯照明的扣1分,隐患点段未整治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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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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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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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善村内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修建、扩建、改建村内道路,保障车辆通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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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设施不完善的扣1-3分,发现村内道路隐患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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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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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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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辖区附近道路无违法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打谷晒场、堆物、倾倒废物等影响道路通行安全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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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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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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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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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宣传教育(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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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村居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年度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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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制定村居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实施方案不得分,未统筹提出宣传主题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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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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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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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依托交通安全员等组建交通义务劝导队,定期组织培训,结合普渡月、佛生日、中秋、春节等民俗活动或节假日入户开展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和交通违法行为劝导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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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组建交通义务劝导队不得分,每年未组织劝导队员开展一次集中学习扣1分,未在民俗活动或节假日期间组织开展交通宣传和劝导活动视情况扣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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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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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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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构建“有广播、有宣传栏、有提示牌、有宣传员、有工作台账”(简称“五有”)宣传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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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一项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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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资料
实地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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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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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依托辖区中小学幼儿园,通过设置交通宣传栏、开设交通安全课、文明交通进校园等方式,全面加强农村未成年人交通安全素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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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设置交通宣传栏的得0.5分,每学期有开设交通安全课的得0.5分,在寒暑假前、开学、学生安全日等时间节点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的每次得0.25分,上限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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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资料
实地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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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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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规范农村交通安全教育设施建设,在村主要路口设立固定式交通安全提示警示牌和2条以上交通安全标语、警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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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设立固定式提示牌扣1分,宣传标语、警句少于2条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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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资料
实地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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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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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建立村交通安全信息发布平台,并覆盖辖区“五长一员”(农村派出所所长、交警中队长、乡长、村长、中小学校校长和村交通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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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通过微博、微信、短信等任一平台建立村交通安全信息发布平台不得分,未将辖区“五长一员”纳入信息发布范围的扣1分,每月发布信息低于2条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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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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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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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每半年组织开展1次入户宣传,重点对“五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开展面对面、点对点宣传教育活动,并有记录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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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组织开展入户宣传不得分,未分门别类建立台账的扣2分,台账不齐全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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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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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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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力求工作成效(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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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创建活动期间,辖区村民未发生酒驾、醉驾、毒驾或交通肇事逃逸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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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地公安交管部门提供数据,辖区村民每发生1起扣1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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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资料
实地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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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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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创建活动期间,辖区道路(含过境公路)伤人以上交通事故同比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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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地公安交管部门提供数据,伤人以上事故同比上升不得分,每发生一起亡人交通事故扣1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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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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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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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辖区摩托车上牌率、持证率达100%,检验率和驾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分别不低于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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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小项1分,随机抽查10辆摩托车(仅限车辆或驾驶人属于本村的,不统计过境车辆),未达标的该小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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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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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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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辖区非法车辆(无牌、套牌、报废、逾期未年检、非法改装、非法载人等)基本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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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抽查,发现一辆非法车辆,扣1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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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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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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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辖区学校及村民家长使用或雇用非法车辆接送学生现象基本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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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学校存在雇佣非法车辆现象的不得分,村民使用或雇佣非法车辆接送学生的每起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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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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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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