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2-0101-2024-00017
    • 备注/文号:南丰政〔2024〕45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丰州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28
    南安市丰州镇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切实做好2024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3-28 15:35

    各村(居)委会、镇直(市属)各单位:

      清明期间历来是我镇森林防灭火最为紧密、最为关键的时期。当前,农林生产也进入关键时期,各种农林事用火和清明节上山祭祀用火将大量增加,火灾风险隐患突出,火源管理难度增大,森林防灭火形势严峻。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坚决防范重特大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将《南安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4 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南森防灭办〔2024〕1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务必按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开展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并明确责任、时限和整改目标,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治到位,于3月30日前按要求将附件中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报送到镇林业站。

      附件:《南安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南森防灭办〔2024〕10号)

      

     

    南安市丰州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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