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2-0101-2021-00022
    • 备注/文号:南丰政〔2021〕55号
    • 发布机构:丰州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4-09
    丰州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1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4-12 08:44

    各村(居)委会、各动物养殖场:

      为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禽)共患传染病,保证畜牧业生产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农业部、省农业厅、泉州市及南安市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2021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及春季集中免疫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做好宣传工作

      动物疫病的防控和集中免疫工作是畜牧业生产安全和稳定发展的保证,也是控制人畜(禽)共患疫病发生和传播的有效措施,事关“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大局。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牛羊口蹄疫均属人畜禽共患的传染病,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小反刍兽疫是对养殖业危害极大的烈性传染病,都要求强制免疫。各村(社区)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墙报等宣传形式,大力宣传畜禽疫病对人畜(禽)的危害性和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并配合做好畜禽集中免疫工作。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动物疫病防控和免疫工作是政府行为,要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要求,采取措施,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动物春季集中免疫任务。各村(社区)要加强领导,责任到人,各村主干亲自抓负总责,包片干部及村级防疫员要在本村集中免疫日前一天通知养殖户主将畜禽栓圈好并留人配合。集中免疫时,带队并做好免疫表格的登记及免疫卡的填写发放等工作。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针不漏疫苗,应免密度要达到100%。专业防疫队技术人员要确保免疫质量,保证抗体抽查合格率达到70%以上,共同将动物春季集中免疫工作做好。

      三、各村(社区)集中免疫时间安排(如有变动,电话另行通知)

    防疫时间

    村别

    防疫时间

    村别

    411

    丰州村

    417

    素雅村

    412

    丰州社区、西华村、燎原村

    418

    铺顶村

    413

    旭山村

    419

    玉湖村

    414

    桃源村

    420

    双溪村、溪丰村(刘厝)

    415

    环山村

    421

    溪丰村(霞美、周庵、长尾埔)

    416

    后田村

     

     

      4月22日、23日、24日进行补防。

      各畜禽规模养殖场自行到镇政府领取疫苗并按要求开展免疫,领取疫苗联系电话:13313828029。

     

     

     丰州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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