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2-0101-2019-00062
    • 备注/文号:南丰政〔2019〕130号
    • 发布机构:丰州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7-25
    丰州镇人民政府关于实行2019年度领导包库、包塘、包堤、包闸安全责任制的通知
    时间:2019-07-26 17:25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鉴于人事调整,根据《泉州市水利局关于全市小型水库和山塘安全度汛(大坝安全)责任人变化调整报备的通知》(泉水明〔2019〕29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闽政〔2009〕24号)、《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小型水库和山围塘安全管理办法的意见》(南政文[2012]16号)和上级的要求,为切实加强对防汛工作的领导,确保我镇水库、池塘、堤防、水闸等工程安全度汛;经研究决定对我镇2019年重点水利工程安全实行领导岗位责任制进行调整,希各位及相关领导及时了解所负责的水利工程的备汛情况、工程现状、组织防汛安全检查,协调处理存在的问题。同时,在紧急期间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指挥抗洪救灾,出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附件:南安市丰州镇小型水库、山围塘(堤、闸)防汛行政、技术负责人及值守人员名单

     

     

      丰州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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