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2-0101-2019-00052
    • 备注/文号:南丰政〔2019〕104号
    • 发布机构:丰州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6-11
    丰州镇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深刻汲取浙江温岭“5.12”事故教训扎实做好拖拉机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9-06-12 17:35

    各村(居)委会:

      现将《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深刻汲取浙江温岭“5.12”事故教训扎实做好拖拉机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南农﹝2019﹞19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抓紧落实。

     

     

      丰州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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