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22-0319-2018-06554
    • 备注/文号:南丰政〔2018〕335号
    • 发布机构:丰州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1-15
    丰州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文化领域扫黑除恶暨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工作动态
    时间:2018-11-15 20:11

    丰州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文化领域

    扫黑除恶暨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村(社区):

    按照《泉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市开展扫黑除恶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及《南安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全市文化领域扫黑除恶暨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的文件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我镇文化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领域开展有效整治,严厉打击、整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回应人民群众期待,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09228日,在全镇文化领域组织开展扫黑除恶暨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优势,又有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在全镇文化市场领域组织开展扫黑除恶暨无证无照经营整治专项行动,从源头抓起,重点整治清理文化领域无证无照经营乱象,铲除涉黑涉恶滋生土壤,使文化领域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切实保障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升文化领域市场主体依法经营意识,健全全镇文化领域科学监管机制,促使我镇文化领域的安全稳定和科学发展。

    三、整治对象

    全镇歌舞娱乐、游戏游艺、网吧、出版物、网络文化、营业性演出、文物等领域的涉黑涉恶问题及无证无照经营乱象。

    四、整治范围

    (一)应该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文化市场类经营活动的行为;

    (二)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吊销、撤销营业执照和许可证,以及营业执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或延期变更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三)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应该取得许可证而未取得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四)黑恶势力利用文化经营场所操纵、经营“黄赌毒”、敲诈勒索、欺行霸市、聚众滋事等行为。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排查阶段(即日起至20181120日)

    各村(居)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告专项行动查处的范围、内容和要求,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举报文化领域涉黑涉恶和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对辖区内的无证无照文化经营场所进行拉网式的排查,摸清底数,填写专项行动登记表。

    继续严排、严查、搜集和深挖线索,开展针对性摸排调查和数据分析;加强访查力度,采取走访交流等形式,从群众中搜集发现线索,聚集文化领域涉黑涉恶问题,深挖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1120日至20181220日)

    镇文体站要针对前一阶段排查的无证场所,联合村、镇企业办、派出所、市场监督所开展查处取缔工作。对具备继续经营条件的,教育、引导业主办理文化经营许可证,督促其依法经营、守法经营;不具备条件的,坚决依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福建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办法行为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查处。对被取缔后仍恢复经营的场所,要深入排查场所和负责人的背景,如有涉黑涉恶的坚决移交公安部门处置。

    (三)建章立制阶段(201812月至2019228日)

    镇文体站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期间的工作成果,建立健全文化市场经营主体台账管理制度,实行日常动态监管,规范管理本地文化市场,引导广大从业经营者自觉守法经营;同时要举一反三,自查本地文化市场存在的不规范乱象,及时查处纠正,强化日常工作巡查,推动监督对象提升依法经营管理水平,强化行业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法律素质,加强宣传造势,营造镇文化领域诚信从业的良好氛围,从根本上破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领导。开展文化领域扫黑除恶暨无证无照经营整治专项行动是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内容,各村(居)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镇文体站负责督促、指导、开展全镇文化市场专项行动。

    (二)强化工作措施。各村(居)要按照“零容忍”标准,迅速排查本辖区范围内的文化经营场所,切实做到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切实做到规范市场、保障民生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

    (三)营造宣传氛围。各村(居)要注重宣传,拉横幅、电子屏幕滚动播放,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开展宣传工作,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进来,在全镇文化领域营造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浓厚氛围,鼓励群众举报涉黑涉恶行为,提高群众防范、检举揭发重点领域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的能力。

     

    附件:南安市文化领域扫黑除恶暨无证无照经营整治专项行动登记表

     

                                          丰州镇人民政府

           20181114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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