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5-0101-2020-00132
    • 备注/文号:南东委〔2020〕120号
    • 发布机构:中共东田镇委员会东田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2-08
    中共东田镇委员会 东田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镇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分工的通知
    时间:2021-01-07 07:57

    各党(总)支部、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鉴于镇党政领导分工调整,经研究,决定调整镇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分工。其调整分工如下:

      一、戴向荣书记: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二、柯华明镇长:全镇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全镇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三、陈贵泉人大主席:分管下列部门(单位)及其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人大主席团、盖凤村。

      四、陈哲群副书记、武装部长:分管下列部门(单位)及其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综治办、司法所、信访办、派出所、整洁办、道安办、镇区管理、安办、武装部、退役军人服务站、网格办、东田村。

      五、肖上永副书记:分管下列部门(单位)及其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土地所、矿管站、卫健办、计生协会、工青妇、关工委、乡村振兴办、丰山村。

      六、黄荣宝党委主任科员:分管下列部门(单位)及其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路长办、公路站、西坑村。

      七、陈金柱政府主任科员:分管下列部门(单位)及其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科技站、科协、侵权打假、西坑村。

      八、刘文革政府主任科员:分管下列部门(单位)及其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水利站、河长办、水土办、供电所、变电站、汤井村。

      九、蔡小建政府主任科员:分管下列部门(单位)及其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心小学、南安四中和东田中学等教育系统单位、南坑村。

      十、李朴生副镇长:分管下列部门(单位)及其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扶贫办、格头村。

      十一、陈明曦纪委书记:分管下列部门(单位)及其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纪检、监察。

      十二、林碧渊党委秘书、副镇长:协助镇长做好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分管下列部门(单位)及其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企业服务中心、统计站(工业企业统计)、重点办、农行、农商行、电信、邮政、保险、诚信、岐山村。

      十三、黄静澜组织委员:分管下列部门(单位)及其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党建、组工、工青妇、老字号、劳动保障事务所、新农合、蓝溪村。

      十四、吴冬芸宣传委员、统战委员:分管下列部门(单位)及其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田蜜事业、文明办、文体服务中心、广电、侨联、商会、旅游景区、美洋村。

      十五、黄世大副镇长:分管下列部门(单位)及其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民政办、财政所、山西村。

      十六、潘祥屏副镇长:分管下列部门(单位)及其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环保站、村镇站、安监办、市场监督管理所、湖山村。

      十七、王大榜科技副镇长:分管下列部门(单位)及其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乡村振兴办、农技站、农机站、兽医站、经管站、屠宰场、供销社、林业站、扑火队、芹山加冬井等镇办林果场、农业统计、凤巢村。

      十八、黄文博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分管下列部门(单位)及其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办、效能办、机关大院、食堂、彭溪村

      十九、洪燕帅综合执法队队长:分管下列部门(单位)及其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行政执法队、道安办、雪峰村。

      二十、李燕玲司法所所长:分管下列部门(单位)及其职责权限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司法所、调解室、东田村。

      备注:党政领导负责项目工程的对所负责的项目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中共东田镇委员会

      东田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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