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5-0101-2020-00117
- 备注/文号:南东委〔2020〕75号
- 发布机构:中共东田镇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0-22
各村党(总)支部、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东田镇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东田镇委员会
东田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东田镇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按照《南安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南委〔2020〕53号)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切实解决督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提高生态环境质量,确保督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泉州市委、市政府和南安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紧紧围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及省委关于督察整改“强化领导包案”“强化挂账销号”“强化监督评估”“强化长效机制”等四个强化要求,将督察问题整改与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相结合、与落实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相结合,把抓好生态环境保护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有机统一起来,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打造现代化新东田。
二、主要目标
(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深入人心。深化“五个对照查找”、抓好“四个有效转化”,推动实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关于生态文明思想的创新理念和重大实践更好传承弘扬、接续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抓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增强。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坚持第一轮和第二轮督察反馈问题与交办信访件整改一体推进,逐一分解整改责任,逐一落实整改目标,逐一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街道责任领导,强化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及“四个一”工作机制,确保反馈问题按时保质整改到位、及时交账销号;针对交办信访件,专项推动并开展“回头看”,杜绝前两轮督察所有销号的信访件反弹回潮。
(三)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到2020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高于近三年平均值,6项污染物指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国、省考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达100%,小流域考核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达89.7%,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Ⅰ~Ⅲ类水质比例达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分别达到91%和90%,农药和化肥使用量减少比例均不低于2%,危废处置利用率达96%,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达100%。
(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态经济体系逐步确立,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并进。
(五)生态环境保护机制不断完善。以整改为契机,标本兼治、举一反三、立足长远,推动从源头上、体制机制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环境监管、环境保护资金投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责任追究等方面的长效机制。
三、主要举措
(一)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泉州市委、市政府和南安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
1.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领。组织镇党政领导参加“八个专题”学习培训,把学深悟透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首要前提,深化“五个对照查找”,抓好“四个有效转化”。同时,镇党委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常态化组织集体学习会。
2.坚决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镇党委、政府要坚持生态优先发展战略,坚持新的发展理念,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调整、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抓手;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定期听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汇报,及时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到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要环节直接协调、重要案件直接督办。
3.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强化党政同责,全面落实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一岗双责”,坚决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责任,指导督促推动本领域本行业问题整改。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梳理企业环保责任清单,推动企业强化污染治理,引导企业自我管理、自证守法、绿色领跑。强化全社会共治,发挥各类社会团体作用,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
4.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与整治。持续开展“清水蓝天”等环保巡查监管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恶意偷排、偷放及违法排放、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等环境违法行为,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强企业环境信用动态评价工作,进一步完善环保“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联合奖惩机制。
5.健全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开展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强化督导,确保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目标落实。推进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成果运用,对领导干部任期内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审计评价,评价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和福建省实施细则,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
(二)坚持生态优先,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
1.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完善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严格执行市镇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深入推行“多规合一”。做好“三线一单”编制基础资料报送工作,确保全省编制工作顺利开展,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2.加快生态保护与修复。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依法依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3.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推进能源资源全面节约,能耗“双控”、碳减排指标达到“十三五”目标要求。积极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发展绿色金融。
(三)坚决打好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1.打好蓝天保卫战。全面完成蓝天保卫战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目标任务。深化重点行业污染整治,实施大气减排精准治理项目。配合开展“长空亮剑”整治行动。推动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道路扬尘污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餐饮油烟污染、露天烧烤、露天焚烧垃圾、动力油品质量升级等7个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清洁柴油车(机)、清洁运输和清洁油品行动。
2.打好碧水保卫战。全面完成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持续深化河(湖)长制,不断推进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分类监管,推进碧水攻坚“三巩固”行动落实。开展第二轮“碧水清源”专项行动,实施主要流域和小流域精准治理项目。加快“千吨万人”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和环境问题整改销号。
3.打好净土保卫战。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配合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编制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并落实分类管理,完成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任务。严格建设用地环境准入,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监管,完成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组织实施《南安市工业固废(危废)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南安市医疗废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全过程监管。
(四)全力配合攻坚环境基础设施能力建设,加快补齐环境污染治理短板
1.提升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能力。高质量完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加快补齐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短板。2020年底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0%以上。
2.提升城乡生活垃圾处置能力。增强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力争2020年底前镇辖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提升改造生活垃圾收运设施。
3.提升工业园区污染治理能力。加强蓝溪工业园区等工业集聚区污染治理。完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管理。
(五)积极探索,加快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1.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探索。以社会关注度高、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为重点,在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绿色发展绩效评价考核、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等改革重点领域持续探索创新,加大攻坚力度、争取率先突破,增强群众的改革获得感。
2.加快推进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任务。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有机结合,围绕夯实筑牢生态文明制度“四梁八柱”目标,认真贯彻《南安市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的意见》提出的27项改革任务要求,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成果,以点带面,推动改革试验成果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实施和深化。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东田镇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镇政府镇长任组长,镇其他党政领导任副组长,直属单位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镇环保站,负责统筹、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东田镇生态环境领域整改落实工作,下设信访件和环保问题整改小组。信访件和环保问题整改小组由镇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任成员,主要负责信访件整改销号和环保问题整改工作。各村和直属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整改工作领导机构,制定整改方案,定期研究推进整改工作,有效落实整改任务。
(二)细化整改措施。各村及镇有关单位要围绕我镇的整改方案,制定本村、本部门的整改方案。同时,按照“一个问题一个方案”的原则,每个问题的牵头责任单位(责任单位中排名第一位的单位)要针对性制定整改子方案,进一步细化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阶段目标及整改措施,确保每个时间节点有进度形象,按期整改到位。整改子方案上报镇环保站备案,并明确1名分管干部,确保工作有序有效衔接。
(三)落实职责分工。牵头责任单位要负责统筹抓好问题整改,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优化整改措施,其他责任单位要按照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及整改措施要求,全力配合,协同推进;问题所属行业主管部门为督办单位,要严格对照整改目标及时限要求,进行全程督导,确保任务按时保质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及进度评估情况由牵头责任单位于每月15日前汇总上报镇环保站。
(四)严格问责问效。严肃查处假装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坚决杜绝“一刀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街道根据《泉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督查督办和问责移送规定(试行)》加大督查督办。
(五)及时信息公开。加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的宣传工作力度,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按要求公开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利用“田蜜事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新媒体,主动报道好的经验做法、整改成效,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倡导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努力营造崇尚生态文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体制改革的社会氛围。
附件:1.东田镇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具体整改措施清单
2. 东田镇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
东田镇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
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具体整改措施清单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福建省“八山一水一分田”,虽然生态环境自然禀赋较好,但由于国土生态空间有限、开发强度大,在环境资源约束趋紧的情况下,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面临的矛盾日益突出,守住“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底线的压力越来越大。然而,福建省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当地环境质量存在盲目乐观情绪,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不强。
责任领导:戴向荣、柯华明
牵头单位:镇党政办
责任单位:镇直有关单位,各村党(总)支部和村委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思想根源问题全面查找到位,“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人心,抓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增强。
整改措施:
1.系统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福建省党政干部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培训班实施方案》,组织街道党政领导参加“生态兴则文明兴”的深邃历史观等八个专题、为期三个月的学习培训活动,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真正以之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化“五个对照查找”,从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深入剖析、全面查找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一致、不统一、不符合的问题和差距,确保整改的正确方向、路径和实效。抓好“四个有效转化”,把参训人员的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提升情况和问题整改的成效作为考核重点,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真抓实干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具体成效。各村也要制定学习计划、抽出专门时间进行剖析检查,形成学习热潮、提升学习实效。镇党委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常态化组织集体学习会。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党员干部必修课,纳入教学计划,加强教育培训,让广大党员干部更加自觉、更加坚定、更加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2.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加快调结构、优布局、强产业、全链条,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实现绿色转型。进一步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及时研究部署、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定力,不动摇、不松劲、不开口子。
3.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深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每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镇有关部门履行本部门职责,负责协调推动本系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
4.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1+7+N”污染防治攻坚战总体部署,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梳理细化时间表、路线图,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抓出成效,坚决守住“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责任底线。
5.在更高起点上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突出改革创新、聚焦堵点难点,着力在体制机制上下功夫,不断强化改革系统集成、制度体系建设和全面复制推广,努力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创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二、有的地方生态环境法治观念比较淡薄,“靠山吃山”“靠海吃海”的问题依然突出。2017年,第一轮督察共向福建省交办群众来电来信4903件,其中涉及生态破坏问题386件,占到总数的7.8%。这次督察进驻期间,督察组又接到大量群众举报,其中涉及毁林占地、乱采滥挖、侵占河道、非法用海等问题的多达947件。经调查了解,2016年至2018年,全省立案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分别为658起、750起和766起;非法占用林地案件515起,共计破坏森林面积1.86万亩。
责任领导:戴向荣、柯华明、肖上永、李少峰、王大榜、洪晓峰
牵头单位:镇党政办
责任单位:镇环保站、自然资源所、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派出所、各村党(总)支部和村委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推动全社会生态环境法治观念明显提升,生态破坏问题逐一解决,生态破坏现象明显遏制,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
整改措施:
1.各村要充分利用“6·5世界环境日”“3·21世界森林日”“6·8世界海洋日”以及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持续开展各类生态破坏违法案件的专题警示教育,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增强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和绿色发展观念。
2.加强部门执法联动,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持续保持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3.镇积极配合市公安局加强保护执法,严厉打击、依法查处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对非法占用的林地建立台账,督促整改落实。
4.镇积极配合市自然资源局深化“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监管机制,加强用地、用矿日常监管,依法依规对发现的疑似用地用矿用海违法图斑开展核查、查处、整改。
5.镇积极配合市水利局组织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河道监管的日常巡查、交办、整改机制,结合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分类处置,严厉打击侵占河道、破坏岸线、乱占乱采、乱建乱堆行为。
三、第一轮督察指出,一些地方对群众反映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重视不够,处理不够及时,措施不够有力,往往等到上级督办或媒体曝光才下力气解决。此次督察发现,仍有个别地方和部门漠视群众诉求,在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上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群众反映强烈。
责任领导:戴向荣、柯华明、李少峰
牵头单位:镇党政办
责任单位:镇环保站、镇直有关单位、各村党(总)支部和村委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树牢,第一轮和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得到坚决整改,信访办理机制进一步健全,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
整改措施:
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极端重要性,把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作为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和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多赢的关键环节,努力抓好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实现群众生态环境信访办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作为转变。
2.统筹抓好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信访件整改,严格对标对表,强化督查督办,坚决杜绝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禁止生态环保“一刀切”,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举措,推动问题整改到位,以实际整改成效取信于民。
3.按照省、泉州市、南安市有关生态环境领域群众信访问题整治验收文件要求,健全信访件验收销号机制,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验收”的原则,明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验收销号的责任分工、工作流程和销号标准,杜绝两轮督察交办信访件反弹回潮。
4.持续深化开展百姓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攻坚行动,建立部门间问题移交、处理督办等长效工作机制,对两轮督察交办的信访件以及环保举报热线受理的部分重复投诉信访件等群众信访投诉问题开展现场核查督办,进一步推动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5.落实《改革完善信访投诉工作机制推进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实施意见》,整合现有环境信访工作力量,确保有效信访投诉“问题有人接、案件及时办、效果有监督、办结有回应”。
四、保护区管控不力,一些地方不能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重发展、轻保护的观念还没有根本扭转,有的甚至要求保护为发展让路。有的地方和部门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时,不同程度存在口头上重视、行动上轻视、工作上忽视的问题。
责任领导:戴向荣、柯华明、肖上永、李少峰、林碧渊、王大榜
牵头单位:镇党政办
责任单位:镇林业站、环保站、自然资源所、企业办、各村党(总)支部和村委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加快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整改措施:
1.镇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将自然保护地保护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内容,进一步落实科学评价和跟踪管理,对保护地管控不力、生态破坏严重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2.镇林业站配合市林业局组织各村摸清各类自然保护地家底,认真核对各类自然保护地范围,建立自然保护地矢量数据库。开展自然保护地监测管控,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等新技术不定期开展监测核查。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完成全市自然保护地范围界限核准和勘界立标。
3.镇环保站、林业站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聚焦采石采砂、工矿用地、核心区旅游设施和水电设施、功能区调整等问题,全面排查、严肃查处自然保护地内违规项目,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治理和修复方案。
4.镇自然资源所、环保站配合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评估调整工作,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要求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在办理建设项目选址、国土空间规划修订、建设用地报批等事项时,配合相关部门严格依法依规审查。
五、油品质量管控不严。2018年10月,福建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要求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非标车(船)用燃料行为,彻底清除黑加油站点,严把油品质量关。但督察发现,福建省境内违法销售不合格油品问题未得到有效遏制。2017年以来,全省查处加油站销售不合格车用柴油141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均一罚了之,未对生产和销售渠道追根溯源。全省多数地市加油站车用柴油抽检合格率仅为85%左右,有的加油站销售的车用柴油硫含量超过1000毫克/千克、超标100倍以上。此外,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商务、交通运输等部门职责划分不清,对企业内设加油点的监管存在空白,大量企业内设加油站点以“自用加油”为幌子对外经营,非法销售不合格柴油。
责任领导:吴志飞
牵头单位:东田镇市场监管所
责任单位:镇道安办、派出所、各村党(总)支部和村委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厘清监管职责,强化部门合力,形成“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格局。统筹开展油、路、车治理和机动车船污染防治,推动成品油生产、销售、经营规范有序,不合格油品基本杜绝,切实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整改措施:
1.镇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组织全面深入排查涉油生产、批发、零售、仓储、运输企业,摸清查准所有未经批准、违法建设的加油站(点)底数,依法关停取缔,加强对批发、零售、仓储、运输企业的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并坚决杜绝不合格油品销售行为,确保于2020年底前取得显著成效。
2.东田市场监管所配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底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成品油质量监督检查专项行动,规范成品油市场流通秩序。对不合格成品油涉及的生产和销售厂商,追根溯源,依法严肃处理;对涉嫌走私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保持对不合格油品的高压严打态势。
3.镇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摸底排查,全面梳理全市道路客货运、运输站场、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维修企业等内设加油站点情况,对企业内设加油站点进一步加强监督,督促、引导有内设加油站点的企业遵守国家油品管理相关制度和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法定审批手续。
六、动真碰硬不够。2012年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强重点水产养殖水域长效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在2012年底前对重点水域符合养殖规划的水产养殖完成登记发证工作;对不符合养殖规划的养殖生产设施,要依法予以拆除。但一些地方以相关利益错综复杂为由,议而不决、决而不行,不想触及矛盾、不愿担当作为、不敢动真碰硬,导致这项政策长期得不到有效执行。截至此次督察时,全省水产养殖证发放不到应发数量的一半,其中漳州市不到20%,泉州市只有12.8%。
责任领导:王大榜
牵头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村党(总)支部和村委会
整改时限:2020年底前
整改目标:坚决扛起督察整改的政治责任,主动担当作为、敢于动真碰硬,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确保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制度全面落实,不符合规划的水域滩涂养殖生产设施依法拆除,实现绿色养殖。
整改措施:
1.根据省海洋渔业局印发的《关于加快水域滩涂养殖证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镇农业服务中心配合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底前依法依规完成符合规划的水产养殖登记发证工作和不符合规划的水域滩涂养殖生产设施拆除。
2.镇农业服务中心配合市农业农村局严格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全面核查辖区内水产养殖面积、应发证养殖面积、已发证养殖面积、发证率等情况。
3.2020年底前,镇农业服务中心配合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依法持证养殖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规划的养殖行为,依法依规处理。同时,加强对养殖规划禁养区水域巡查,防止出现新增、回流、迁移等反弹现象,巩固整治清退成效。
附件2
东田镇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
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为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切实解决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好东田镇党委、政府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鉴于人员变动,决定调整充实东田镇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戴向荣(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柯华明(镇政府镇长)
成 员:陈贵泉(镇人大主席)
陈哲群(镇政法委员、综治副书记、人武部部长)
肖上永(镇党委副书记)
陈明曦(镇纪委书记)
林碧渊(党委秘书、副镇长)
黄静澜(镇组织委员)
吴冬芸(镇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李少峰(镇政府副镇长)
王大榜(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
吴志飞(东田司法所所长)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镇生态环境领域整改落实工作,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镇环保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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