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5-0101-2020-00114
- 备注/文号:南东政〔2020〕111号
- 发布机构:东田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0-13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根据《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登记和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泉医保〔2020〕85号)和《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登记和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南政办内传〔2020〕46号)等文件精神,为扎实做好我镇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登记和基金征缴工作,确保参保登记和基金征缴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东田镇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登记和基金征缴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黄静澜(镇党委组织委员)
成 员:洪振忠(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人)
洪清祥(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协理员)
陈仲安(镇财政所副所长)
尤华明(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江富美(镇卫健办主任)
巫敏敏(镇民政办、扶贫办主任)
刘经资(东田卫生院医务科科长、医保负责人)
陈圣东(镇残联联络员)
各村委会劳动保障协管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公室主任由洪振忠兼任,联系电话:13599769833。
二、工作职责
城乡居民参保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内容,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全镇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我镇参保缴费工作顺利完成。
2.负责推进全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部署、宣传、动员和培训等工作,协调参保基金的征缴、归集,对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进度进行督查,通报工作进度情况,确保基金征缴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质保量完成。
东田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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