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5-0101-2020-00090
    • 备注/文号:南东政〔2020〕86号
    • 发布机构:东田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7-06
    东田镇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南安市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一般事故信息报送及处置工作制度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0-07-24 16:48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一般事故信息报送及处置工作,现将《南安市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一般事故信息报送及处置工作制度方案的通知》(南安委办〔2020〕9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田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安委办〔2020〕92号

    南安市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安市一般事故信息报送及处置工作制度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应急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一般事故信息报送及处置工作,现将《南安市一般事故信息报送及处置工作制度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安市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6月30日

      

    南安市一般事故信息报送及处置工作制度方案

      一、为进一步加强一般事故信息报送及处置工作,制定本制度方案。

      二、市应急局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值守制度,有效地接报和处置各类事件信息,确保事件信息报送的及时、畅通。

      三、接到市委市政府值班室信息、领导批示信息、举报传来信息后,市应急局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具体负责:赶往现场处置、向事故发生乡镇(街道、开发区)发出核实处置通知、汇总信息,并督促有关单位妥善保护事件现场及相关证据。

      四、事故发生乡镇(街道、开发区)要落实属地责任,负责核实处置:上报信息“两办、安办、行业主管部门,初报、续报、终报及相关表格”、救援协调、处置善后、提出企业恢复生产经营前隐患排查治理报告。

      五、市应急局业务科室负责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管,具体负责: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开发区)完成事故企业恢复生产经营前隐患排查治理报告,乡镇购买服务专家提供安全技术服务。

      六、市应急局安全生产执法大队负责:

      1.根据市政府组织或授权委托,组织或参加事故调查(调查组成立相关工作、证据材料收集整理工作、调查组会务工作、调查报告报批相关工作、事故档案整理、事故相关行政处罚工作、事故追责和防范整改落实评估工作等);

      2.每月统计收集乡镇(街道、开发区)上报的企业恢复生产经营前隐患排查治理报告;

      3.根据企业恢复生产经营前的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对拒不配合完成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企业提出立案查处建议,并按照单位决定执行。

      七、如值班过程中出现两起及以上生产经营性企业亡人事件,市应急局当日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负责跟踪和处理第一起事件信息的报送及处置工作,发生第二起及以上事件,由上一日值班领导负责处置。

      八、本制度2020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1.一般事故处理流程

      2.核实事故的通知格式范本

      3.生产安全亡人事件登记表

      4.生产安全亡人事件伤亡人员登记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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