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5-0101-2019-00026
    • 备注/文号:南东政〔2019〕46号
    • 发布机构:东田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3-28
    东田镇人民政府关于清明节期加强殡葬管理和文明祭祀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4-01 16:41

    各村委会:

      清明节即将来临,为确保我镇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安全有序进行,切实抓好清明节期间的殡葬管理和殡改宣传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安全

      清明节前,各村委会要切实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健全组织协调指挥机构和应急预案,指导和监督各骨灰寄存单位在安全防范、交通疏导、规范管理、引导服务、文明祭祀等方面制定相关的实施方案。要组织对骨灰堂群众集中的祭祀活动场所进行一次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检查各骨灰堂的安全防范制度落实情况,防患整改情况,消防器具的配备、电器和用车安全、易燃物品存放、安全疏散、疏通设施设置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范未然。清明节期间,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精心组织,科学指挥,责任到人,严肃纪律,着力抓好清明节期间扫墓防火工作,严防森林火灾和意外事故的发生。在清明节祭扫坟墓过程中,严禁群众焚烧冥纸和坟边杂草,严禁燃放烟花爆竹。要加强指导,以方便群众祭奠活动为着眼点,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基层群众组织的积极作用,提高基层群众组织参与协调和分批次安排群众在指定场所有序开展祭祀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减少公共场所祭奠活动人群的聚集规模。

      二、抓住机遇,广泛宣传

      各村委会要抓住清明节有利时机,重点宣传有关殡葬政策、法规;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意义;宣传文明祭祀新风尚的典型经验、先进事例,引导和鼓励群众开展文明祭祀活动。同时,各村委会和骨灰寄存处在显眼处张贴和悬挂殡改宣传标语、横幅,出版宣传栏,营造良好的殡改氛围。此外,要充分发挥各村委会和红白理事会、老年协会等基层群众组织的作用,积极宣传殡葬管理有关规定,普及有关殡葬改革的科学知识,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实行殡葬改革的自觉性,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遏制封建迷信活动,促进我镇社会和谐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三、强化管理,巩固成果

      清明节期间,各村委会要指定专人负责,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骨灰管理,落实殡改“三级”申报制度,严格执行骨灰领取有关规定,防止骨灰带出装棺“二重葬”或流失,并实行骨灰流失责任追究制。根据省政府坟墓生态建设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村委会务必高度重视,采取措施,防止违规建坟或旧墓复原回潮现象的发生。要加强督查,凡在“三沿五区”违规建造及用永久性建筑材料翻修的坟墓,要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坚决予以清理。要提高警惕,防止群众在清明节期间用水泥、条石等永久性建筑材料翻修坟墓,对翻修者要进行严肃处理。

     

     

      东田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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