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5-0101-2019-00024
    • 备注/文号:南东政〔2019〕42 号
    • 发布机构:东田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3-25
    关于下发东田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森林防火宣传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4-01 16:38

    各村委会:

      为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进一步宣传群众、发动群众,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根据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2019年度森林防火宣传总体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东田镇2019年度森林防火宣传方案,请各村遵照执行。

     

     

      东田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5日

      

     

    东田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森林防火宣传方案

      森林防火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发生森林火灾主要是人为引起的,关系到千家万户,涉及到每一个人。为了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教育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野外用火规定,消除森林火灾隐患,普及森林火灾安全扑救知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放在森林防火工作的首位,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现将我镇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镇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方案

      1.积极配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举行的各项森林防火教育活动;

      2.在墟场、村、自然村集中点、人多的地方进行林业法律、法规、安全用火和扑火知识、野外用火管理制度宣传教育;

      3.在高火险期及时发布戒严令或森林防火警示宣传单,户主签字率不得低于90%;

      4.出动宣传车次不得低于20次;

      5.有针对性地做好老、弱、儿童、妇女等人群的宣传教育和监护工作;

      6.对村级开展安全扑火培训教育课;

      7.在学校和有办小学的村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课,一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活动;

      8.全镇各村原有宣传牌字迹不清的要及时刷新;

      9.高火险期发布的戒严令应及时张贴到各村(自然村)、聚众寺庙,非常时期将戒严令送达到户的,要督促落实户主签字反馈;

      10.协助和督促制定实施“森林防火村规民约”。

      二、村委会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方案

      1.认真完成市、镇下达的各项宣传教育活动任务;

      2.高火险天气,村干部要提醒村民不得在野外随意用火,并在显眼处张贴10幅以上森林防火宣传标语;

      3.森林火险天气达4级及以上时,村委会应用无线广播进行宣传警示,严格控制野外用火;

      4.要特别重视并认真做好老、弱、儿童、妇女等人群的宣传教育和监护工作;

      5.高火险期发布的戒严令应及时张贴到各自然村,非常时期应将戒严令送达到户,要实施户主签字反馈制度;

      6.市、镇送达的各类宣传品,必须按要求分发到户,并签字后反馈;

      7.要求对本村适龄青年进行全面的扑火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受培训人员不低于90%;

      8.制定“森林防火村规民约”并张贴到户。

      三、林业有关单位宣传教育方案

      1.认真配合市、镇、村开展的各项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

      2.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开展宣传月活动;

      3.高火险天气应组织护林员入户宣传;

      4.在镇政府所在地,各村庄张贴森林防火标语、口号,全年不少于160张;

      5.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和安全扑火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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