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5-0101-2019-00024
- 备注/文号:南东政〔2019〕42 号
- 发布机构:东田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3-25
各村委会:
为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进一步宣传群众、发动群众,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根据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2019年度森林防火宣传总体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东田镇2019年度森林防火宣传方案,请各村遵照执行。
东田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5日
东田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森林防火宣传方案
森林防火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发生森林火灾主要是人为引起的,关系到千家万户,涉及到每一个人。为了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教育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野外用火规定,消除森林火灾隐患,普及森林火灾安全扑救知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放在森林防火工作的首位,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现将我镇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镇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方案
1.积极配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举行的各项森林防火教育活动;
2.在墟场、村、自然村集中点、人多的地方进行林业法律、法规、安全用火和扑火知识、野外用火管理制度宣传教育;
3.在高火险期及时发布戒严令或森林防火警示宣传单,户主签字率不得低于90%;
4.出动宣传车次不得低于20次;
5.有针对性地做好老、弱、儿童、妇女等人群的宣传教育和监护工作;
6.对村级开展安全扑火培训教育课;
7.在学校和有办小学的村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课,一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活动;
8.全镇各村原有宣传牌字迹不清的要及时刷新;
9.高火险期发布的戒严令应及时张贴到各村(自然村)、聚众寺庙,非常时期将戒严令送达到户的,要督促落实户主签字反馈;
10.协助和督促制定实施“森林防火村规民约”。
二、村委会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方案
1.认真完成市、镇下达的各项宣传教育活动任务;
2.高火险天气,村干部要提醒村民不得在野外随意用火,并在显眼处张贴10幅以上森林防火宣传标语;
3.森林火险天气达4级及以上时,村委会应用无线广播进行宣传警示,严格控制野外用火;
4.要特别重视并认真做好老、弱、儿童、妇女等人群的宣传教育和监护工作;
5.高火险期发布的戒严令应及时张贴到各自然村,非常时期应将戒严令送达到户,要实施户主签字反馈制度;
6.市、镇送达的各类宣传品,必须按要求分发到户,并签字后反馈;
7.要求对本村适龄青年进行全面的扑火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受培训人员不低于90%;
8.制定“森林防火村规民约”并张贴到户。
三、林业有关单位宣传教育方案
1.认真配合市、镇、村开展的各项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
2.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开展宣传月活动;
3.高火险天气应组织护林员入户宣传;
4.在镇政府所在地,各村庄张贴森林防火标语、口号,全年不少于160张;
5.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和安全扑火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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