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5-0101-2019-00019
- 备注/文号:南东政〔2019〕37号
- 发布机构:东田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3-25
各村委会:
为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我镇林区安全稳定,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森林防火戒严令的通告》(南政〔2019〕9号)文件精神,现将全镇林区在清明节期间划定为森林高火险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3月25日至4月15日,全镇林区实行禁火,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二、在禁火令期间,各村护林员必须在岗在位,全天候巡山护林,发现火情第一时间上报。如果发生森林火灾,村主干应及时靠前组织,以人为本、科学扑救。
三、在禁火令期间,严禁携带火种上山,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违者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四、各村要加强值班,在主要路口设置森林防火检查站,收缴火种,实行火源管制。如果发生森林火灾,应第一时间向东田镇政府报告,镇政府值班电话86210068。
特此通告。
东田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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