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905-0101-2019-00016
    • 备注/文号:南东政〔2019〕34号
    • 发布机构:东田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3-15
    东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和隐患排查月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3-18 16:31

    各村委会:

      为做好我镇春季森林防火隐患排查和开展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根据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文件精神,从3月15日起至4月15日为森林防火宣传月和隐患排查月。进入春季,雨水偏少、气候干燥,林下植被干枯,各种农事,林事野外用火频繁,特别清明节期间,传统的祭奠活动等导致入山人员剧增,生活用火频繁,火源管理难度加大,加之天气燥热,森林防火总体形势比较严峻,极易发生森林火灾。各村务必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克服麻痹思想,加大森林防火宣传,确保春季森林防火安全,现结合我镇实际,对春季森林防火隐患排查和开展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狠抓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增强防火工作责任和信心

      各村、各有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把森林防火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克服麻痹大意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的意识,层层抓落实,时时防范,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

      二、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

      镇政府根据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确定的从3月15日起至4月15日为今年春季森林防火隐患排查月和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各村、学校在宣传月活动期间,利用有线广播、高音喇叭进行宣传,经常不断提醒村民注意森林防火,在村庄各路口、墟场等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广贴防火标语及横幅标语。在重点地段的特定人群进行专题宣传;要在进山人员活动多的地段,增强防火宣传警示牌;要对村民宣传擅自用火的危险性和计划烧除的安全性,在高火险时段,要增派防火宣传车,在村庄、自然村、林区来往人员多交叉路口等地方巡回宣传。禁火令及清明节期间要落实村两委包干责任制,在进山路口设置森林防火检查站卡,严禁祭扫人员带香烛、烟花爆竹、纸钱等进山。森林防火宣传材料要及时发放下去,通过不断的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全镇群众防火意识。

      三、提高认识,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1、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成员、包村领导、干部要任落实,履行职责保证森林防火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2、指挥部成员包片责任落实,要加强对挂钩联系责任区森林防火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经常组织人员到责任区开展检查工。

      3、值班人员责任落实,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在高火险期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认真按照上级有关值班规定,坚守岗位,保证信息政令畅通;详细做好当日值班和火情调度记录。

      四、强化措施,加强野外火源管理

      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和报备制度,全面推进计划烧除工作,对林缘农田等各种可燃物,变群众无序用火为安全有序用火,主动消除火灾隐患。在高火险期,杜绝一切野外用火。各村护林员要加强巡山护林工作,特别重点时段、重点部位一定要认真巡查到位。

      五、高度重视火灾扑救安全,做好森林火灾扑救保障

      在进入春季防火季节,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科学扑救,按森林火灾扑救安全常识和预案,根据火场实地情况,进行组织扑救。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东田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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