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25-00054
- 备注/文号:南建建〔2025〕16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26
各有关单位、各评标专家:
经核实,在福溪小区消防改造项目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吴小聪、倪玉田、陈一鹏未能认真细致履行评标专家义务,在福建和天源消防安全科技有限公司违反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形式”中“不得注明投标工程名称或招标编号”规定的情况下,推荐该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造成不良影响。为规范专家评标行为,维护评标工作的严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专家不良行为记录和考评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评标专家吴小聪、倪玉田、陈一鹏予以通报批评并记10分。
希望全体评标专家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自律,认真履行评标专家职责,确保评标过程公开透明,评标结果客观公正。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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