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24-00072
    • 发布机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09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删去“鼓励建筑业企业增产增收”条款的通知
    时间:2024-09-11 09:10

    各建筑业企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2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逐步清理不当干预市场和与税费收入相挂钩的补贴或返还政策。现将我局起草并负责解释的《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持续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南政规〔2024〕1号)中第四点“鼓励建筑业企业增产增收”内容删去,不再执行。

      特此通知。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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