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24-00022
    • 备注/文号:南建〔2024〕35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25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厦门宏业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基桩检测结果存疑的通报
    时间:2024-03-25 15:45

    各建筑业企业,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基桩检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标准》规定,在对我市在建项目基桩检测质量进行现场监督检查中发现,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厦门宏业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在我市某项目191#桩静载抗压试验中存在基桩质量检测管控不到位现象:试验千斤顶在网上备案2台(编号DJQ-183、DJQ099),现场检查发现2台千斤顶标识均为(DJQ-183)且其中一台千斤顶出现另一家检测单位标识。

      因无法确认两台千斤顶设备与编号(DJQ-183、DJQ-099)的对应关系,对检测数据造成影响,且无法说明其中一台千斤顶出现另一家检测单位标识的原因,属于《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基桩检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标准》第四条(四)其它明显存在检测结果(数据)存疑的情形,现决定将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厦门宏业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和郭彦飞、陈坚强、康在平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实行差异化监管,检测机构差异化监管期限为1年、检测人员差异化监管期限为2年。

      各责任主体、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基桩检测质量管理,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请你们引以为戒,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执业水平,依法依规开展基桩检测工作。

      特此通报。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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