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24-00020
    • 备注/文号:南建〔2024〕33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21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安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2024年固本强基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3-25 15:41

    各乡镇(街道),各建筑业企业,各物业服务企业,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按照《泉州市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2024年固本强基方案》(泉安委〔2024〕1号)、《泉州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2024年固本强基方案》部署,我局制定了《南安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2024年固本强基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安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2024年固本强基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推进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以下简称“标准化”)建设、运行提质增效,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拟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2024年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固本强基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打基础、固根本,补短板、强弱项,惠当下、利长远”原则,持续将标准化作为“控事故,保安全”的治本之策,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部署,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深入推进住建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标准化全覆盖自主创建、自觉运行、自我提升,推动辖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和物业服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项目)”]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形成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从根本上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主要目标

      坚持“提档、升级、提质、增效”目标导向,持续完善“1+5”工作机制,优化“33456”工作法,在全覆盖推进企业(项目)落实年度达标自评的基础上,逐步提升小微企业(项目)的创建水平,推动全行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管理,切实将标准化纳入生产经营全过程,全面提升安全基础管理水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有效减少各类事故发生,实现“控事故,保安全”。

      三、重点任务

      以“管理标准化、现场标准化、操作标准化”为主要内容,我市适用泉州市级标准化运行提升指南,各企业(项目)要对照《泉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提升指南(2.0版)》(泉建建〔2023〕19号)和《泉州市物业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提升指南》(泉建房〔2022〕18号)等文件要求,完善制度规范,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强化典型示范引领,不断提升标准化建设质量,增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综合能力。

      (一)持续优化“一套标准规范”。系统总结标准化创建、运行、提升的经验做法,全面评估安全生产检查清单、标准化运行提升指南、网格员检查导则等“四项规范”,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以修订、优化和完善,切实提升其科学性、可操作性和适用性。各相关企业(项目)要对照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清单,结合实际编制本企业(项目部)安全检查清单、部门(班组)安全检查表册、岗位(一线员工)安全检查卡片,切实增强企业安全检查的针对性。

      (二)健全完善“双重预防机制”。各企业(项目)必须紧盯“两重大”(重大风险、重大隐患),深化风险点排查,逐一确定风险等级、明确管控措施。积极运用“一图一表一报告三公告”模式,即绘制“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一图),编制安全风险管控表(一表)和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一报告),安全风险在管理团队、部门班组、一线员工“三级”警示公告。建立“四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完善各个风险点的“三张清单”闭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形成合理规范的企业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同时,要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安全风险评价标准和方法,按照“红(重大风险)、橙(较大风险)、黄(一般风险)、蓝(低风险)”确定其整体安全风险等级和关键管控要素,同时,紧密结合房建、市政工程等行业特性和相关企业安全生产需求,科学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配套保障措施,推行“四色”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

      (三)梯次推进“三维整体达标”。突出以提升标准化质量为核心,各企业(项目)要重点强化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现场风险管控和作业行为管理,梯次推进安全管理、生产现场和岗位作业等“三个维度”整体达标,实现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行质量稳中有升。

      1.管理达标。坚持安全生产管理达标先行,各企业(项目)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文件化的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纳入总体生产经营目标;依法依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从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到基层班组的管理网络,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及其考核标准;建立健全并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对承包方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和管理,规范各个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现场达标。各企业(项目)要规范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实施生产经营现场“5S”量化和“六有”可视化定置管理,依法依规配备安全设备设施、劳动保护用品、消防设施与器材,按规定设置安全通道(含出入口)及其指示标志、应急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坑(壕、池)盖板或护栏、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保持作业区域平稳、安全通道畅通、作业环境整洁、工具物品规范摆放、各类标识和安全标志醒目,保证建(构)筑物安全、生产设备设施防护可靠、生产工艺符合标准规范。

      3.作业达标。各企业(项目)要突出以基层操作岗位达标为核心,依法依规编制适用的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明确作业程序和操作标准,对临近高压输电线路作业、动火作业、有(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爆破作业、封道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作业许可审批手续,探索推行“五想五不干”安全作业机制(一想安全风险,不清楚不干;二想安全措施,不完善不干;三想安全工具,未配备不干;四想安全环境,不合格不干;五想安全技能,不具备不干)、班前“每人一分钟”会议制度(班组每人每天通过一分钟复盘和计划,进行班前技术交底、交流),强化作业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和条件、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安全防护措施、应急处置措施等安全检查,规范作业行为,杜绝“三违”行为,实现岗位操作标准化。

      (四)深入实施“四项示范工程”。各国有建筑业企业要做好典型示范,打造一批标准化样板、标杆企业、达标企业和示范岗位,促进住建领域典型示范提质扩面增效,切实提升示范引领水平。

      1.配合“样板乡镇(街道)”培育。位于选定培育样板乡镇(街道)内的各相关企业(项目),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于企业标准化建设的有关要求,提升标准化建设质量。

      2.提升“标杆企业”。我局将系统总结标杆企业(项目)标准化提升的典型经验做法,新增遴选一批“标准化提升运行良好、安全管理规范、员工素质较高”的企业(项目)作为标杆企业培植对象,围绕打造标准化提升“五好”(主要负责人带头表率好、安全生产管理员督促推动好、生产现场管理好、一线员工执行好、全员参与创建氛围好)标杆企业的目标定位。指导原有的标杆企业、新增培植对象,进一步对照行业提升指南,在全面对标及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的基础上,深入查找制约本企业(项目)标准化提升的主要因素和薄弱环节,制定相应的“一企一策”解决方案,运用“33456”工作法提升各自标准化创建、运行水平,促进标杆企业提质扩面。

      3.推进企业考评达标。各企业(项目)自主创建、自觉运行标准化,持续推进物业小区和在建项目自评考评达标。

      4.打造“示范岗位”。各企业(项目)要聚焦岗位达标示范引领,突出以“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为基准,结合各岗位的性质和特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定各个岗位的岗位标准,建立岗位达标评定工作制度,对照岗位标准确定量化的评定指标,明确评定工作的方式、程序、评定结果处理等内容,以创建标准化党员模范岗、工人先锋岗、青年突击手、巾帼示范岗等示范岗为载体,深入开展标准化岗位大练兵、班组大比武、师傅带徒弟等活动,推动企业员工安全意识持续增强、操作技能持续提高,实现以岗位达标促双重预防机制的落实、以岗位达标促本质安全的提升,营造“全员参与岗位达标,人人实现岗位安全”的良好氛围,提升全员安全素质,推动岗位达标工作持续、有效地开展。2024年底前,各建筑施工和物业服务企业各创建1个以上基层操作标准化示范岗位。

      (五)着力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五种能力”。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各企业(项目)要统筹提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信息化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安全文化建设等“五种能力”,切实增强企业自主创建、自觉运行、自我提升标准化的内生动力。

      1.着力提升安全教育培训能力。建筑施工领域企业要启动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紧盯“三项岗位”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新员工、外来人员等重点人群,突出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应急救援等为重点内容,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依法依规编制安全教育培训大纲,明确教育培训内容、时间、方式方法、考核标准,培育内部培训师,配备必要的教育培训设备设施,开辟“线下+线上”教育培训阵地,拓宽安全教育培训实施渠道,切实提升各自安全教育培训能力。

      2.着力提升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能力。各企业(项目)紧抓“两化融合”主线(标准化与信息化融合),充分运用“泉州市安全生产标准化智慧管理平台”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认真录入基本信息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设备设施、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含风险点类别、等级、管控措施)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持续改进等标准化创建和运行相关信息,建立健全标准化创建、运行、提升“一企一档”数据库,持续加强对各类安全指标监测预警、安全风险动态管控和隐患整改的跟踪闭环,推进标准化运行质量持续有效提升。

      3.着力提升应急管理能力。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资源整合,协调有序;一专多能,平战一体”的原则,各企业(项目)要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各自应急管理机制、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结合实际编制、评估、修订、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针对安全风险较大的重点场所(设施)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并编制重点岗位、人员应急处置卡,按规定设置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并建立相应管理台账,落实专人管理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应急设施、装备、物资完好可靠。同时,要坚持一线从业人员全覆盖参与,按规范定期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及其总结评估,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持续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4.着力提升事故管理能力。各企业(项目)要把握“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员工未受教育不放过),建立健全内部事故调查和处理制度,依法依规将造成人员伤亡(轻伤、重伤、伤亡等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和财产损失的事故纳入事故调查和处理范畴,及时查明每一起事故发生的时间、经过、原因、波及范围、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分析事故的直接、间接原因和事故责任,深入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同时,建立事故档案和管理台账,将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企业(项目)内部发生的事故纳入本单位事故管理,强化事故统计分析,摸索事故防范规律,提升“控事故,保安全”能力。

      5.着力提升安全文化建设能力。各企业(项目)要坚持“让标准成为习惯,让习惯符合标准”激励导向,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实际,提出标准化提升工作主题,建立包括安全价值观、安全愿景、安全使命和安全目标等在内的安全承诺,建立并实施安全行为规范,建立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员工安全绩效评估系统;建立事故隐患内部发现奖励制度,完善安全绩效与工作业绩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大力选树安全榜样或典型,激发安全行为和安全态度的示范作用;深入开展主题安全文化、安全论坛、知识竞赛、技能比赛等活动,开辟安全宣传栏、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向全体员工广泛宣传本单位安全文化理念、安全行为准则、安全生产知识、安全先进典型等,引导员工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强化“我的安全我负责、他人安全我有责、企业安全我尽责、出了事故严查责”意识,切实提升全员安全文化素质,营造“以遵章守纪为荣,以违章违规为耻”的良好安全文化环境。

      四、实施步骤

      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固本强基分5个阶段同步实施:

      (一)前期统筹谋划阶段(2024年3月24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房建市政项目和物业服务区域清单,进一步摸清相关企业(项目)底数,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逐家送达《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告知书》(详见附件1)、签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承诺书》(详见附件2),迅速将有关文件精神传达至相关企业,督促、指导各相关企业编制2024年标准化创建、运行、提升计划,层层动员部署,做足、做细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二)企业自评自改阶段(2024年4月底前)。各企业(项目)依法依规对照创建标准,全面开展一次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自评,验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并向本单位所有部门(机构、班组)和从业人员通报自评结果,同步形成正式自评报告文件。根据自评结果和安全生产预测预警系统反映的趋势,客观分析本单位标准化运行质量,深入梳理分析本单位标准化创建、运行、提升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照适用标准,逐一查缺补漏,及时调整完善相关制度文件和过程管控,持续改进提升,不断提高本单位标准化运行绩效。

      (三)部门指导帮扶阶段(2024年9月底前)。我局将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组、业务骨干的作用,邀请高层次、高水平专家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吸收基层一线、企业单位实践经验丰富的人员,组织企业标准化指导帮扶队伍,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项目)开展指导帮扶,进一步复制推广标杆企业成功经验做法,紧盯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生产系统改造、产业技术升级、应急能力提升、消防安全保障等重点要素,充分运用“33456”工作法,规范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三张清单”、实施安全风险“四色”动态管控、强化生产经营现场“5S”管理、完善“六有”可视化警示标识,整体推进全行业所有企业标准化固本强基、提质增效。

      (四)精准执法推动阶段(2024年11月底前)。我局将根据企业(项目)标准化创建、运行、提升情况,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对标准化考评结果较好的企业(项目),适当减少日常检查抽查频次;对未开展标准化创建、标准化运行质量无法满足自评达标要求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并聚焦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精准开展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的按有关规定免于行政处罚,对应排未排、应改未改的重大事故隐患,加大“一案双罚”执法力度,依法按规定上限处罚,及时曝光典型的执法案例,强化震慑作用,以执法高压态势倒逼企业(项目)主动创建、运行、提升标准化。

      (五)全面总结完善阶段(2024年12月底前)。我局将全面总结企业(项目)标准化提升固本强基工作情况,立足可复制、可推广,系统归纳、提炼好的典型经验做法,及时固化形成行之有效、操作性强的长效机制,深入分析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的个性问题,采取针对性强的改进措施,逐项逐条补齐短板、强化弱项,推动标准化提升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安全文化建设、监管执法检查、信息化管理等工作有机融合,持续完善推动标准化工作常态化机制建设,切实形成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主管理、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动力机制。

      五、工作要求

      标准化提升固本强基是持续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增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重大举措,各企业(项目)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主动作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固本强基的重大现实意义,切实将专项行动作为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一条主线、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企业(项目)主要负责人亲自谋划、亲自推动,定期、不定期组织专题研究,周密部署安排,进一步调整充实工作力量,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协调日常工作,细化责任分工,强化工作合力,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切实把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宣传发动。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设立标准化专题专栏,广泛宣传标准化提升固本强基重要性和必要性、各类典型示范、工作动态和标准规范等相关知识,充分调动企业(项目)和一线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提升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参与度。同时,要突出“四项规范”,进一步加大标准化业务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各级监管人员、基层网格员、安全生产专家、技术支撑骨干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员工实施标准化提升实务技能。

      (三)加强政策引导。结合实际,我局将积极探索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推动标准化提升,切实从经济政策、社会荣誉、信用评价、差异化监管等方面建立健全联合约束激励机制,将标准化创建情况与信用等级评定、评奖评先评优等奖惩措施挂钩,大力推进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建设和部门联合惩戒,在安全生产评先评优、特色项目申报等方面优先给予支持和奖励,激发企业自主创建、自觉提升标准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加强考评参与。按照企业(项目)标准化建设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各企业(项目)要积极参加标准化考评的申请,严禁出现“为达标而达标”造成的现场管理与制度建设“两层皮”现象,确保考评工作取得实效。

      (五)加强常态调度。将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固本强基工作纳入重点工作调度范畴,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总结、如实填报工作进展。

      房建市政工程项目联系方式:建筑业科,联系电话/传真:0595-86390793/86390739,邮箱:najgk@163.com;质安站,联系电话/传真:0595-86393061/86393062,邮箱:nazljdz@126.com。

      物业服务企业联系方式:房地产业科,联系电话/传真:0595-86396755/86395700,邮箱:jsj86389622@163.com。

      附件:1.关于自主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告知书(参考)

      2.关于自主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承诺书(参考)

      

    附件1

    关于自主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告知书(参考)

          :

      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1条,明确将“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列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一条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根据《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泉州市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泉安委〔2021〕18号)精神,请你单位按照《泉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提升指南》/《泉州市物业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提升指南》和标准化创建相关要求,于 年 月 日前完成一次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年度自评工作,及时整改不符合项,切实提高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质量,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特此告知!

     

      乡镇(街道)(盖章)

      年   月   日

      接收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注:本告知书一式4份,1份留存企业备查、1份在企业公示栏公示、1份报送属地乡镇(街道)安办备案、1份报送所在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备案。

      

    附件2

    关于自主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承诺书(参考)

      本单位及本人郑重承诺,按照《泉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提升指南》/《泉州市物业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提升指南》和标准化创建相关要求,自主创建、自主运行,建立与本单位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本单位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并于 年 月 日之前完成一次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自评工作,及时整改不符合项,切实提高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质量,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如未正确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愿意承担一切行政、民事和刑事责任。欢迎社会公众对我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及其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如发现隐患可向政府及有关部门举报。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本承诺书一式4份,1份留存企业备查、1份在企业公示栏公示、1份报送属地乡镇(街道)安办备案、1份报送所在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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