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24-00015
    • 备注/文号:南建建〔2024〕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2-06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3年下半年度全市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企业检查情况的通知
    时间:2024-02-08 11:35

    各检测机构、各预拌混凝土企业:

      为加强对我市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我局组织开展全市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企业下半年度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共对辖区内6家检测机构和27家预拌混凝土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

      (一)针对检测机构。重点检查原始记录、检测报告、检测机构检测人员、仪器设备、工作环境(场所)等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要求落实质量保证体系,检测报告审核制度、检测试验视频监控制度、检测合同备案等。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检测机构能够遵守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开展检测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共发出责令改正通知单6份,发现质量安全隐患24条。

      (二)针对预拌砼企业。主要检查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控制、原材料质量控制、预拌混凝土质量检验及试验室条件、人员到位情况等方面,并抽测原材料质量。本次检查共发现质量安全隐患186条,下发整改通知书25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对相关企业违规行为共记140分,并在“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信息系统”平台留痕。现场抽取混凝土生产用砂52组(均为机制砂)、粉煤灰23组、缓凝高效减水剂2组、矿渣粉1组、混凝土拌合物氯离子25组,并抽取28天混凝土抗压试块23组进行现场抗压试验,试验结果均符合要求,现场要求25家预拌砼企业对预拌砼拌合物氯离子含量进行试验操作,23家企业试验操作人员能够独立熟练操作,2家企业试验人员存在操作不熟练现象;从检查情况看,我市预拌砼公司能够遵守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开展工作。

      二、存在问题

      (一)检测机构

      1.台账资料方面:部分检测机构存在万能试验机校准证书确认表确认结论不完整;出入库台账表格、砼抗压原始记录尺寸测量信息不全;砼回弹报告、委托书附页无见证人员签字确认;钢筋保护层报告板的保护层设计值+箍筋直径表述不准确;砼回弹报告、现场检测方案无见证人员签字确认等问题。

      2.仪器设备方面:部分检测机构存在钢直尺变形;水泥胶砂搅拌机加砂时间设定为30秒,不符合规范要求;弯沉仪管理编号和仪器未对应;粉煤灰烧失量试验用的瓷坩埚无编号记录;抗压试验机未配备安全防护网等问题。

      3.检测环境方面:部分检测机构存在砌墙砖抗压强度试验辅助块厚度不符合规范要求;三氯乙烯未放置化学危险柜保管;钢筋试验室内放置电热恒温干燥箱等问题。

      (二)预拌混凝土企业

      1.试验室管理方面:部分预拌砼企业存在水泥胶砂搅拌机和振实台未更新,试验室内操作规程依据标准部分未更新;仪器设备校准确认依据不正确;未定期对混凝土强度进行数理统计分析;负压筛、比表面积测定仪未开展自校;5-10mm碎石无型式检验,拌合物氯离子试验操作不熟练等问题。

      2.配合比方面:部分预拌砼企业存在每季度末进行配合比统计分析;开盘鉴定配合比与实际生产有出入,实际生产配合比胶材用量大于开盘鉴定配合比;配合比调整的岗位职责缺失;配合比调整制度不合规等问题。

      3.绿色搅拌站方面:部分预拌砼企业存在排水沟淤泥堵塞;绿色搅拌站日常维护情况记录不全;厂区水沟未连续盖板;部分喷淋系统喷头损坏,无近一年粉尘噪声监测报告等问题。

      4.安全生产方面:个别预拌砼企业存在未能提供安全生产培训记录;化分室配制的灭火器过期;沉淀池防护网杂物堆积等问题。

      三、处理决定

      (一)各检测机构应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对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工作的通知》(闽建许〔2020〕 4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等有关规定要求严格落实整改,举一反三,并加强自查自改。

      (二)各预拌混凝土企业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认真对照《福建省预拌混凝土质量办法(2023年修订版)》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整改反馈;我局按照《预拌混凝土专业企业动态考核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企业给予动态记分。

      (三)对拌合物氯离子试验操作不熟练、试验室管理较差的福建省新威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金斗山建材发展有限公司两家企业责令其根据《福建省预拌混凝土质量办法(2023年修订版)》要求进行整改,对企业主要管理人员进行约谈,并纳入日常差异化管理。

      四、有关要求

      (一)各检测机构要切实提高试验室和现场检测项目的检测能力,并按相关要求做好危险品、样品管理、合同备案、仪器设备检定、试验视频监控等事项。

      (二)各预拌混凝土企业要根据《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及时整改,并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执行预拌混凝土企业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措施,保证管理体系运行有效,切实把好原材料质量、生产过程质量、运输过程质量三大质量关口;要加大对关键岗位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加强职业素质培育。

      (三)各预拌混凝土企业加强绿色搅拌站管理,实行低碳节能、低噪声、低排放,废水、废渣循环利用。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