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24-00014
    • 备注/文号:南建函〔2024〕17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2-05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南安市茂埔路工程设计变更的复函
    时间:2024-02-08 11:31

    南安市园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关于南安市茂埔路工程变更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安市政府性投(融)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规定的通知》(南政文〔2021〕157号),我局于2024年2月4日在项目部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南安市茂埔路工程设计变更联合办公会,参加会议的有市发改局、财政局、南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南安市园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安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福建省建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铁城际规划建设有限公司、中化明达(福建)地质勘测有限公司等单位的相关人员,会议听取了业主单位关于设计变更情况的汇报,与会人员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经充分讨论研究, 1~6项已完成施工,签证手续齐全,按中标价下浮率下浮后累计增加造价99.95万元,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安市政府性投(融)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规定的通知》(南政文〔2021〕157号)文件要求:累计变更金额乘以中标价降幅系数后不超过合同金额5%且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项目业主商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共同确认,并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7~10项从工程质量标准、工程优化等方面分析考虑,认为以上工程变更是必要的、合理的,降点后增加造价159.12万元。

      根据业主单位提供的初步预算,南安市茂埔路工程变更累计需增加工程造价259.07万元(具体增加工程造价最终以财政审核为准,同时应按中标价下浮率进行下浮),增加的金额为中标价的3.26%。会议拟同意南安市茂埔路工程工程设计变更内容,请业主单位按照《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安市政府性投(融)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规定的通知》(南政文〔2021〕157号)文件要求报项目挂钩领导(如项目没有挂钩领导的报分管领导)审批。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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