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24-00007
    • 备注/文号:南建〔2024〕5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09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0 10: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精神,按照南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编制完成本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nanan.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安市柳城街道柳南西路41号人防大楼2楼,邮编:362300,联系电话:0595-86382452,电子邮箱:najs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南安市住建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深化政务公开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高政务公开质量,提升工作实效,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继续深入推进住建领域信息公开,通过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72条(篇),类别主要包括财政决算(预算)、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住房保障分配与退出、农村危房改造、安全生产信息等。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5件,通过网络申请25件,已处理25件,办结率100%,均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回复信息申请,并按时做好答复并归档保存。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规范公文办理流程,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规定》等文件要求,由文件起草科室明确文件公开属性,并由经办科室负责人、办公室、局领导审核后正式印发,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二是规范信息发布管理。各科室及时提供主动公开文件及政务动态等信息,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得及时、准确,加强信息发布审核,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度,我局将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第一渠道,及时主动更新信息公开目录,畅通政务公开平台渠道。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网络安全管理,进一步预防并科学应对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确保网络和信息系统畅通运行。二是加强信息发布平台监测。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落实好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我局内部绩效考核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225.02344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5

    0

    0

    0

    0

    0

    2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0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5

    0

    0

    0

    0

    0

    1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5

    0

    0

    0

    0

    0

    2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力度仍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政策解读文件质量需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改进和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力度,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二是不断提高政策解读文件质量,通过使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多方位解读,真正让群众看得懂、记得住、信得过、用得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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