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23-00110
    • 备注/文号:南建函〔2023〕211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8-28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工业学校新建校舍工程——1#实训楼、2#教学楼工程设计变更的复函
    时间:2023-09-05 11:13

    南安市工业学校:

      你单位《关于南安市工业学校新建校舍工程——1#实训楼、2#教学楼工程设计变更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安市政府性投(融)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规定的通知》(南政文〔2021〕157号)文件精神,我局于2023年8月24日在项目办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南安市工业学校新建校舍工程——1#实训楼、2#教学楼工程设计变更联合办公会,参加会议的有市发改局、财政局、教育局、南安市工业学校、福建省诺恒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工程勘察院、福建凯筑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相关人员,会议听取了业主单位关于设计变更情况的汇报,与会人员作充分讨论研究,从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工期等方面分析考虑,认为以上工程变更是必要的、合理的。根据业主单位提供的初步预算,南安市工业学校新建校舍工程——1#实训楼、2#教学楼工程变更累计需增加工程造价193.33万元(具体增加工程造价最终以财政审核为准,同时应按降幅系数进行降点),增加的金额为合同价的4%。会议同意南安市工业学校新建校舍工程——1#实训楼、2#教学楼工程设计变更内容。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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