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23-00097
    • 备注/文号:南建函〔2023〕18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8-15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南安市“两溪一湾”安全生态水系综合整治工程(一期)设计变更的复函
    时间:2023-08-17 15:44

    南安市保源生态水系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南安市“两溪一湾”安全生态水系综合整治工程(一期)滨溪北路B段、柳霞路、滨溪南路变更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安市政府性投(融)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规定的通知》(南政文〔2021〕157号),我局于2023年8月3日在项目部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南安市“两溪一湾”安全生态水系综合整治工程(一期)第二次设计变更联合办公会,参加会议的有市发改局、财政局、水利局、南安市保源生态水系建设有限公司、两溪办、清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相关人员,会议还邀请了陈桂生、林竞渊、刘朝晖三位专家。会议听取了业主单位关于设计变更情况的汇报,与会人员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经充分讨论研究,从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工期等方面分析考虑,认为以上工程变更是必要的、合理的。会议拟同意南安市“两溪一湾”安全生态水系综合整治工程(一期)设计变更内容,根据业主提供的初步预算,“两溪一湾”安全生态水系综合整治工程(一期)变更累计增加投资额652.85万元(具体增加工程造价最终以财政审核为准,同时应按降点后系数进行降点),变更幅度为1.498%。请业主单位按照《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安市政府性投(融)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规定的通知》(南政文〔2021〕157号)文件要求报项目挂钩领导(如项目没有挂钩领导的报分管领导)召开专题研究确认,变更金额或变更争议较大的,由专题会议确定是否上报市长办公会研究。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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