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23-00096
- 备注/文号:南建函〔2023〕181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8-14
南安市第八小学:
你单位《关于南安市第八小学工程设计变更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安市政府性投(融)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规定的通知》(南政文〔2021〕157号)文件精神,我局于2023年8月4日在项目办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南安市第八小学工程设计变更联合办公会,参加会议的有市发改局、财政局、教育局、南安市第八小学、厦门市住宅设计院有限公司、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相关人员,会议听取了业主单位关于设计变更情况的汇报,与会人员作充分讨论研究,从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工期等方面分析考虑,认为以上工程变更是必要的、合理的。根据业主单位提供的初步预算,南安市第八小学工程变更累计需增加工程造价211.18万元(具体增加工程造价最终以财政审核为准,同时应按降幅系数进行降点),增加的金额为合同价的4.28%。
会议拟同意南安市第八小学工程变更内容,请业主单位按照《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安市政府性投(融)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规定的通知》(南政文〔2021〕157号)文件要求报项目挂钩领导(如项目没有挂钩领导的报分管领导)审批。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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