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23-00047
- 备注/文号:南建建〔2023〕18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22
各建筑业企业,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推动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的落深落细,及时掌握各地扬尘污染整治开展情况,市住建局决定组织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人员安排
市住建局成立检查组,由李志丰总工程师任组长,下设3个检查小组,局属单位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组成,分片区督导。
第一组组长:黄金电
成员:林秋腾、苏智远、黄贺宁、刘志宁、卓文晖
检查溪美街道、仑苍镇、英都镇、东田镇、翔云镇、眉山乡、金淘镇、码头镇、诗山镇、蓬华镇;
第二组组长:叶华勇
成员:李金钗、傅东青、张传霖、杨元旭、黄水龙、洪安娥
检查美林街道、省新镇、康美镇、洪濑镇、梅山镇、洪梅镇、罗东镇、九都镇、乐峰镇、向阳乡、雪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
第三组组长:陈志刚
成员:刘振辉、洪章华、陈邵德、陈劲松、陈海强
检查柳城街道、霞美镇、丰州镇、官桥镇、水头镇、石井镇;
二、检查范围、数量
全市所有房建和市政在建工地,以及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的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全数纳入抽查范围。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5月份底,全市所有房建和市政在建工地,以及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开展自查自纠,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扬尘污染问题应进行原因分析并制定相应整改、防范措施。
即日起至6月份底,市住建局将开展不定时随机抽查和帮扶督导,各项目以检查小组电话通知为准。
四、检查内容
(一)《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管理导则》和《南安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落实情况;
(二)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落实扬尘防控责任情况,施工现场编制扬尘防治方案,设置扬尘环境监测仪器,配备喷淋系统与雾炮等设备情况、现场裸土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或绿化,砂、水泥等散材和建筑垃圾采取抑尘覆盖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在建项目开展自查自纠,落实各项防尘监控措施,明确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及监管责任,实现工地扬尘防治6个100%(施工现场100%围挡、砂土物料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工地路面100%硬化、长期裸土100%覆盖或绿化、施工作业100%洒水)及文明施工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提高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提升环境空气质量。
(二)各在建项目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规定,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单位,列入差异化监管增加检查频次并按动态管理规定扣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记录不良信息,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三)各小组全覆盖开展辖区房建、市政与土方工程的全覆盖检查,检查结束后将工作小结和相关材料发至建筑业科汇总(邮箱:najgk@163.com)。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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