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6-0101-2023-00047
    • 备注/文号:南建建〔2023〕18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22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3-05-23 10:46

    各建筑业企业,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推动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的落深落细,及时掌握各地扬尘污染整治开展情况,市住建局决定组织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人员安排

      市住建局成立检查组,由李志丰总工程师任组长,下设3个检查小组,局属单位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组成,分片区督导。

      第一组组长:黄金电

      成员:林秋腾、苏智远、黄贺宁、刘志宁、卓文晖

      检查溪美街道、仑苍镇、英都镇、东田镇、翔云镇、眉山乡、金淘镇、码头镇、诗山镇、蓬华镇;

      第二组组长:叶华勇

      成员:李金钗、傅东青、张传霖、杨元旭、黄水龙、洪安娥

      检查美林街道、省新镇、康美镇、洪濑镇、梅山镇、洪梅镇、罗东镇、九都镇、乐峰镇、向阳乡、雪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

      第三组组长:陈志刚

      成员:刘振辉、洪章华、陈邵德、陈劲松、陈海强

      检查柳城街道、霞美镇、丰州镇、官桥镇、水头镇、石井镇;

      二、检查范围、数量

      全市所有房建和市政在建工地,以及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的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全数纳入抽查范围。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5月份底,全市所有房建和市政在建工地,以及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开展自查自纠,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扬尘污染问题应进行原因分析并制定相应整改、防范措施。

      即日起至6月份底,市住建局将开展不定时随机抽查和帮扶督导,各项目以检查小组电话通知为准。

      四、检查内容

      (一)《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管理导则》和《南安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落实情况;

      (二)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落实扬尘防控责任情况,施工现场编制扬尘防治方案,设置扬尘环境监测仪器,配备喷淋系统与雾炮等设备情况、现场裸土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或绿化,砂、水泥等散材和建筑垃圾采取抑尘覆盖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在建项目开展自查自纠,落实各项防尘监控措施,明确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及监管责任,实现工地扬尘防治6个100%(施工现场100%围挡、砂土物料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工地路面100%硬化、长期裸土100%覆盖或绿化、施工作业100%洒水)及文明施工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提高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提升环境空气质量。

      (二)各在建项目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规定,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单位,列入差异化监管增加检查频次并按动态管理规定扣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记录不良信息,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三)各小组全覆盖开展辖区房建、市政与土方工程的全覆盖检查,检查结束后将工作小结和相关材料发至建筑业科汇总(邮箱:najgk@163.com)。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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